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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煤矿发展进入最兴旺时期

  根据“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大、中、小相结合”的方针,我省采取了“两条腿走路”,多种体制办矿的方式,对群众办矿执行了“扶持、整顿、改造、联合”的政策,使地方煤矿发展很快。到1985年底,全省已有省营煤矿9个,市县营煤矿35个,企业办矿13个,乡镇煤矿遍地开花。
    经过几年的调整、改造,我省地方煤矿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通过疏通渠道、各方面工作,我省地方煤矿的投资由每年的一千多万元,增加到1985年的1.2亿元。全省国营煤矿平均井型由5.3万吨扩大到9万吨。矿井能力由245万吨增加到624万吨。而且正规矿井系统初步完善。行业初步配套,建立了自己的勘探、设计、制造队伍,装备水平和机械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国营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24%,大大超过全国3%的水平,已跃居全国地方煤矿的前列。其中省营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65%。
    自1983年以来,地方煤矿原煤产量每年平均以300万吨的幅度速增。大大超过十年前的平均增长45万吨的速度。进入了建国以来我省地方煤矿事业发展最快、最旺盛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