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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省委授予黄恒星同志模范青年称号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于1985年12月23日作出《关于授予黄恒星同志献身教育事业的模范青年光荣称号的决定》。
    黄恒星同志生前是林口县五林镇中学的教师。他1973年参加教育工作,曾先后在五林镇马桥六队小学、马桥小学、马西学校、五林镇中学担任过小学和初中民办教师。1980年底,他于牡丹江师范学校政治大专班毕业后,放弃了在县城工作的优越条件,自愿申请重新回到了五林镇中学工作。他曾先后兼任学年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副教导主任、两个高中毕业班语文课教学等项工作。繁忙的工作,过重的劳累,使他积劳成疾。他在病重期间仍不忘记自己的责任,忘我的拼搏不幸于1984年12月17日,为党的教育事业献出了年轻的生命。共青团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团员青年要象黄恒星那样,把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同自己的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在自己的岗位上奋发进取,建功立业,决定还特别要求工作在教育战线的青年,更要以黄恒星为榜样,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立志把教师当做自己的终身职业,为培养出更多的合格人才贡献出自己的全部聪明才智。
    《中国青年报》在1985年12月31日,在头版,将黄恒星作为向全国读者推荐的1985年全国建设精神文明,献身改革的十大青年先进人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