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概况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学历考试,它既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高等教育学历考式,又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新的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中的组成部分。
    黑龙江于1983年3月成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同年十一月开考党政干部基础科,1984年增开汉语语言文学、英语、数学、工业与民用建筑、公路与城市道路专业,1985年又开法律、工业经济、农业经济、林业经济、商业经济、计划、财政、会计、统计专业。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商学院、东北林业大学、东北农学院为有关专业的主考院校。各地、市、县成立自考办(招生办),设报名点,地市设考点。每年四月、十月举行考试。每次报考者近六万人,达十八万人次。目前已发给单科合格证书的已有党政干部基础科、汉语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专业专科毕业生3,200多人。
    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极大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学习积极性。与其它高等教育相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独具的特点和优越性:一是最大的开放性。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学历、年龄限制,均可自愿申请参加考试。二是广泛的适应性。在国家掌握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个人自学为主,社会助学为辅,它适应于各种不同情况的自学者;开考的专业本着“专业宜宽、基础要厚”的原则,有较宽的适应性。三是助学的多样性。社会助学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之间的一个重要环节。机关、团体、党派、企业、学校利用各种形式办学进行辅导。
    为适应对人才的多方面需要,设有专科、基础科、本科三种规格。专科、基础科和本科毕业文凭获得者,享受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同等待遇。单科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供用人单位使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