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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科院工作改革取得新进展

  1985年省社会科学院在改革方面进行了一些试验和探索。第一,在历史研究所和经济研究所进行了改革试点,试行了所长负责制、室主任聘任制和科研工作量定额考核制,并为实行院长负责制积极进行了准备。第二,对院的三项重点科研项目试行了课题承包合同制。实行了科研经费随课题走的办法。第三,加强了院内所、院外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实际工作部门的联合,在北安、肇东等市县建立了一些科研基地,聘请了一批兼职科研人员,与各方面联合,共同承担了省政府委托的重要课题的研究,初步打破了封闭式办院的状态。第四,加强了应用开发研究,试办了一些科研经营性事业,开展了以知识转让为主要内容的咨询和人才培训工作,多渠道地为社会服务。这些试验和探索为今后的改革积累了经验。第五,学术交流的范围进一步扩大,1985年全院共有65人参加了省内外106次学术会议和学术活动,提供了74篇学术论文和资料。首次同兄弟社会科学院合作,举办了全国性的学术讨论会。在对外学术交流方面,初步打开了渠道,同一些国外学者和学术团体建立了联系。1985年一年中,省社会科学院共接待了日本、美国、加拿大、法国等6个国家来访的学者和专家18批30人次,并首次派学者参加了国际性学术会议。此外还派出了两个考察组,分别赴加拿大和日本考察了社会科学研究和科研管理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