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关于繁荣文艺创作的十二项措施
省委、省政府关于繁荣文艺创作的十二项措施
(一九八四年九月一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文艺创作取得很大成绩,各种文学艺术门类都出现了一批好的和比较好的作品,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但总的说,我省的文艺创作还不能适应两个文明建设的需要。为促进我省文艺创作的繁荣发展,特决定采取以下措施:
一、组织和鼓励创作人员深入生活,与四化建设的伟大斗争实践相结合。深入生活要因人、因事、因地制宜,采取建立创作生活基地(有条件的可以兼职)、建立创作生活联系点和参观访问等多种形式进行。各文艺部门和单位对创作人员深入生活的时间和所需经费,要给予保证,其住勤补助费按现行旅差费开支规定执行。对于因深入生活而造成经济困难的创作人员,可给予必要的补助。地市县剧团对专业作者深入生活的经费支出确有困难的,可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由地市县创作评论办公室在创作活动费中报销。组织非专业创作人员深入生活的经费由主办单位在事业费中列支。
二、建立黑龙江省文艺创作奖励基金(四十万元),设置《黑龙江省文艺创作大奖》,从一九八四年起,每两年评奖一次,按不同等次奖励各类优秀文艺创作(评奖细则另拟)。
三、建立文艺创作特殊贡献奖。凡优秀文艺创作,在国家评奖中获一等奖者,可给作者晋升一级工资;在国家评奖中获二等以下奖或者在全省大奖中获一等奖者,可给作者浮动一级工资(二年),两次获相同等次奖励者,变浮动工资为固定工资;在国际评奖中获奖者,可视情况给作者晋升一至三级工资。在国家和省各系统评奖中获奖者,要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奖励细则另拟)。
四、改善文艺创作人员(包括文艺理论工作者)的政治、生活待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帮助创作人员解决好看文件、听报告和参加有关会议的问题。发到县团级的文件和传达到县团级的会议精神,一般也要让创作人员看到和听到。对于那些积极要求入党而又具备条件的创作人员,要及时把他们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在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时,对创作人员予以优先考虑。各单位要根据中央和省有关知识分子待遇的规定,使创作人员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和书刊费待遇。
五、建立上演新剧目的稿酬制度。各艺术表演团体要积极上演本省、本单位作者创作的新剧目。在文化部在有关上演税的规定没有正式下达前,为保护作者权益,可暂实行上演新剧目稿酬制度。凡我省新创作的剧目、曲目、节目,首演单位要按质论价,付给作者不低于现行稿酬标准的报酬。对演出场次超过五十场的优秀剧目,还要付给作者二倍或三倍于现行稿酬标准的报酬。上述报酬可由演出收入和上演新剧目政策补贴费中支付。
六、整顿专业创作队伍,破除专业作者终身制。凡从事文学创作的专业人员,连续三年完不成创作任务;从事戏剧创作的专业人员,连续三年写不出能在县级以上剧团上演和在地市以上刊物发表的剧目,就要调离专业创作队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少数生活基础雄厚、具有突出的创作才能、政治思想好的业余作者,可以根据需要,破格吸收(不受工人、农民不能转干等限制)到专业创作队伍中来。
七、建立合同创作员制度。各文艺部门和单位,可根据需要聘请有才华、有成绩、有培养前途的业余作者任合同创作员,让其在原单位进行业余或脱产创作。聘人单位要与被聘人员签订承包合同。被聘人员的活动经费等项支出,由聘人单位在事业费中列支。合同期满后,对成绩突出者可以连续聘用。重点业余作者如需集中时间写作,可以请创作假。其工资由原单位照发。
八、动员社会力量培养群众性的创作队伍。各级文联和文化部门,要负责抓好重点作者、骨干作者的培养提高工作;工会、共青团和妇联要负责抓好有一定基础的业余作者的培养提高工作;各中小学要抓好青少年“文艺苗苗”的培养提高工作,通过分类培养,造就一支强大的业余创作队伍。
九、努力办好各级文艺刊物。省内所有的文艺刊物都要努力提高质量,坚持以发本地作者作品为主的方针,为本地专业、业余作者提供创作园地。各刊物编辑部要特别注意培养文艺新人,对在扶持、培养文艺新人方面有特殊贡献的编辑人员、辅导人员,要给予奖励。
十、积极开展文艺评论和文艺理论研究工作,对一定时期的文艺倾向、文艺思潮和本省的作家作品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评论和研究。对优秀的文艺评论和文艺理论文章、著作要给予奖励。
十一、各文化艺术部门和文艺单位要把培训创作人才的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认真抓好。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办读书班、讲习和开讨论会等形式,组织专业、业余作者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学习古今中外文艺名著,学习专业知识,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文化和业务水平。所需经费由主办单位在事业费中列支。
十二、加强对文艺创作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十分重视并切实按照艺术规律抓好文艺创作。省文联、省文化厅和有条.件的地市文艺部门应有一名领导干部,负责组织领导文艺创作和文艺评论工作。要建立健全地市文联组织,其人员编制在地市编制内调剂解决。文化系统已经建立起来的三级戏剧创作网要根据改革精神加以调整、充实、巩固和提高,并通过它把全省的戏剧创作组织好。各地都要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制订创作题材规划,集中力量抓好重点创作,同时还可通过举办征文、展览、汇演等活动,调动广大创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我省文艺创作的繁荣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