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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医事业

  1985年底全省中医院发展到71所。除少数边远县外,基本上县县都有中医院。
    省政府拨专款150万元,国家卫生部资助145万元,各市、县自筹300多万元,用来发展省中医事业。为22所中医院新建了房舍,增添了设备,使部分中医院的工作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