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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人口典型调查

  1985年,全省开展了百万人口典型调查工作,典型调查是在8个地市、11个县(市),124个乡镇,852个村的110万人口中进行的。调查的育龄妇女总数是284,250人,占全省育龄妇女总数的3.7%。这次调查,汇出县级汇总表33套,省级汇总表9套,还相应地设计了省级分析表9套,共获得3,915个指标,10万多个数据。调查结论是:黑龙江省五十年代出现的生育高峰在“六五”期间顺利通过,没有形成新的高峰,出生率已控制在15‰左右,自然增长率稳定在10‰左右。根据黑龙江省到本世纪末人口规划指标,利用百万人口调查中所得到的数据进行预测,表明目前有计划、适当地在农村对有实际困难的,照顾生二胎是可能的。在研究、分析、反复调查、预测的基础上,制定了完善政策方案。即在四种不同地域,实行不同的办法:城乡继续提倡生一个孩子,同时对合乎条件的照顾生二胎;农村以村为单位,一年无计划外生育的农民夫妇,独女已满三周岁,母亲30周岁的可生育二胎;在富裕县试行一年无计划外生育的村,只有一女孩的农民夫妇,间隔六年可生二胎;在黑河市试行一年无计划外生育的村,只有一个孩子的农民夫妇,间隔六年可生二胎。对少数民族也适当放宽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