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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延禄在京逝世骨灰运回黑龙江

  李延禄同志因病于1985年6月18日在北京逝世,终年90岁。
    李延禄同志系吉林省延吉县人,1929年参加革命工作,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九·一八”事变后,党派遣他到抗日爱国武装部队工作,被任命为抗日救国军参谋长。1932年,党派他与其他同志在抗日救国军中建立了以工农群众为骨干的抗日救国军第一补充团,并兼任这个团的团长,为党在东北地区较早地建立了抗日武装,同时秘密建立了党的组织。1933年,李延禄同志组织成立了党领导的抗日救国游击军,并任军长。1936年春至1938年秋,在上海、南京从事党的统一战线工作,1939年任中共中央东北工作委员会副主席,1945年作为正式代表出席了党的七大。此后,李延禄同志曾先后任合江省政府主席、省委委员,东北人民政府委员,松江省政府副主席、省委委员;黑龙江省副省长、省委委员、省政协副主席。李延禄同志还是第一届至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三届至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
    根据李延禄同志生前的遗嘱,他的骨灰运回黑龙江,撒在他曾经战斗过的镜泊湖南湖头地区,同牺牲在此地的抗联老战友相依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