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1月13日至21日在哈尔滨举行。
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交通厅厅长赵阳受省政府委托作的关于《黑龙江省公路条例(草案)》的说明、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于志耿受省政府委托作的关于《黑龙江省文物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和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刘长平受省政府委托作的关于修改《黑龙江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条例(草案)》的说明。经过审议,一致通过了《黑龙江省公路条例》和《黑龙江省文物管理条例》;对《黑龙江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条例(草案)》建议省政府按照委员们提出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待下次会议审定后,提请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李敏受省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省民族工作情况及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人举办主任刘国桢作的关于《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荣誉称号的决定》的说明,通过厂《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荣誉称号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省民政厅厅长孙中国受省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报告》,原则上同意这个报告,要求各级领导机关要认真研究这个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坚持改革,建立乡镇财政,使乡镇政权和经济管理组织更加完善。
会议审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1986年工作要点。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若先作 的关于补选六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说明,按照法 律程序,补选李剑白为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报请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
会议传达和学习了彭真委员长在各省、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上的讲话。
会议还通过了干部任免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剑白在会议结束时讲了话。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元直、鲁光、卫之民、王金陵、刘恢先、王丕礼、王肇治、王军、赵振华、张若先和委员42人出席了会议。
副省长何首伦、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厘,各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部分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