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于4月25日至28日在哈尔滨举行。
会议听取了李剑白主任关于全国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的传达,并进行了初步学习讨论。委员们一致认为,全国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是一次很重要的会议,会议通过的第七个五年计划和赵总理的报告,是我国今后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篮图,是全国各族人民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的纲领和奋斗目标,体现了人民的意愿。要反复深入地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明明确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实现“七五”计划中的任务和职责,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证“两个文明”建设顺利进行,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七五”计划和今年的任务而努力奋斗。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劳动模范评选领导小组副组长陈世军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评选省特等劳动模范的情况报告,通过了《关于授予49名职工省特等劳动模范称号的决定》。
会议听取审议了省公安厅厅长杜殿武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省社会治安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厘关于经济审判工作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吕文起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和加强经济审判工作的决议》。
会议还通过了干部任免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剑白在会议结束时讲了话。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主任李剑白,副主任陈元直、鲁光、卫之民、王金陵、王丕礼、王肇治、王军、赵振华、张若先和委员共41人。
副省长王连铮、靖伯文,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厘,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市、县人大常委会和地区人大办公室负责同志等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