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于7月21日至26日在哈尔滨举行。
会议听取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张立德关于《黑龙江省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省出版总社社长韩福林关于《黑龙江省出版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审议了《黑龙江省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出版管理条例》(草案)。会议认为制定这两个条例是必要的,但有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探讨研究,并和有关部门协商,决定暂不通过,请有关部门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后,再提请下次例会审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人事办公室主任刘国桢作的《关于制发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证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经过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发省人民代表视察证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杨玉珉关于全省科技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陈岩关于贯彻《黑龙江省收费罚没集资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郝荣关于我省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情况的报告,省司法厅厅长胡成全作的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发展普法工作大好形势的汇报,省政府秘书长杜显忠关于黑龙江省政府代表团访日情况的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基本同意上述各项报告。
会议还通过了干部任免名单。
会议结束时,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剑白讲了话。
出席会议的有:李剑白主任,鲁光、卫之民、王金陵、刘恢先、王丕礼、王肇治、王军、张若先副主任和委员共42入。
副省长安振东、刘仲藜、靖伯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成文和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及部门市县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作办公室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