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1987年3月13日在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元直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以来常务委员会的工作。
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常务委员会按照“两个文明”一起抓和“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战略思想,紧紧围绕全省党的工作中心,认真贯彻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举行了 四次常务委员会议,制定了六项地方性法规;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和省高级人民法院13项工作汇报;作出了10项决议、决定;任免了121名国家工作人员,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促进我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各项改革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检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常务委员会把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公布之后,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进行了学习,表示一致拥护这个决定,并结合我省实际,讨论了贯彻措施。委员们认为,在当前形势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关系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否正确地坚持下去,关系到我们的事业将由什么样的一代人来继承,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命运和社会主义前途,关系到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工作的成败。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申了宪法、刑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公民意识,把宪法作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团结一致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非常必要的,非常及时的。会议指出,这个决定,是在全体人民中进行宪法教育的重要教材,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重要思想武器和法律武器,是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为了在我省更好地贯彻执行,会议一致通过了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决议草案,提请本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去年,是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五年内基本普及法律常识决议的第一年。我省普法工作在建立机构、制定规划、培训骨干、进行试点的基础上,组织了广大干部特别是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九法一条例”和法律基础知识,在部分职工中开始了普法学习,大中小学也开始了普法教育。为了推动普法工作的开展,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了省司法厅关于全省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情况的汇报。委员们认为,全省普法宣传教育已初步打开局面,为五年普及法律常识开了个好头,对于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推动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种矛盾,减少犯罪,促进社会治安好转,起了积极作用。但普法工作发展还不够深入,不够平衡。会议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继续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要注意抓好干部和青少年这两个重点,提高普法教育质量,使全省人民自觉学法、守法和执法。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为了推动普法宣传教育,都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并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和调查,听取汇报。省人大常务委员会组织了三个组,分别由副主任带队,深入到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富裕、依安、讷河、富锦、宝清、密山、尚志等十几个市县进行了近一个月的视察,实地了解普法实施情况,分析普法形势,总结经验,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并写出了专题调查报告,推动普法工作不断深入。
民法通则是我国的重要基本法律之一。已从今年1月2日起施行。为了检查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情况,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实施前准备工作的汇报,对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为正式实施民法通则做的许多准备工作表示满意,并作出了《关于学习、宣传、执行民法通则的决议》。决议强调,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镇、农村的基层组织,都要把贯彻民法通则作为当前普法活动的重要内容,对全体公民进行深入的宣传教育。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以律己,带头学习、宣传、执行,自觉维护民事法规的权威和尊严。各级人民法院要严格依照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做好民事、经济案件审判和调解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执行民法通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行为。
为了维护法律尊严,我们对发现的违法行为,都及时向有关部门严肃指出,进行检查纠正,还通过《人大工作通讯》、《人大信息》刊载市县人大常委会纠正违法事件的情况,以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
二、制定地方性法规,保障改革和建设的顺利进行
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常务委员会不仅重视物质文明建设方面的立法,而且也注意了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立法,先后制定了个体工商户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劳动安全条例、赌博处罚条例、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公路运输管理条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个体工商户得到迅速发展,在促进商品生产、活跃商品流通、方便人民生活、扩大就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多年来“左”的思想的影响,有些单位和个人对个体工商户持歧视、排斥态度,基至有的刁难、打击,随意摊派,侵占他们的财勿,阻碍了个体工商户的正常发展;另一方面,由于管理工作跟不上,法规不健全,无证经营、偷税漏税、掺杂使假、欺行霸市、哄抬物价、损害消费者利益等问题也时有发生。为了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健康发展,常务委员会经过审议通过了《个体工商户条例》。对个体工商户的开办条件、经营范围和形式以及对个体工商户的保护、监督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这个法规的制定,对保护个体工商户的正当经营和合法权益,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指导和监督,保护消费者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出版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几年来,我省出版事业蓬勃发展,对推动各项建设事业和改革,活跃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发挥着愈来愈显著的作用。但是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如有的出版单位滥编、滥印、滥发格调低下、有害读者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甚至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不利于安定团结和四化建设的观点、言论;有的出卖报刊登记号,谋取私利;有的以编资料为名,侵犯版权;有些不法分子非法从事出版、印刷、销售活动等等。常务委员会制定这项法规,目的就是要使出版、印刷、发行等部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打击非法出版活动,保障公民出版自由,保护著译者、出版者、发行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出版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为了严禁赌博活动,处罚赌博犯罪行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赌博处罚条例》,于春节前夕颁布了这个条例,使我省城乡赌博之风有所收敛。常务委员会还根据我省工矿企事业单位劳动安全事故较多,野生药材资源破坏严重,公路运输管理混乱的情况,分别于第二十五次、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劳动安全条例》和《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公路运输管理条例》。
在制定地方性法规过程中,我们坚持了积极、慎重、实事求是的原则。一是增强了立法的
计划性。去年初,我们会同省政府制定了1986年至1987年立法规划,并草拟了“七五”立法规划。二是大家分工负责,群策群力进行法规起草工作,法规草案的储备增加了,立法工作更主动了。三是每项法规在统一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后,征求基层和国家有关部门意见,反复论证,使之既符合宪法和法律,又符合我省实际。四是每项法规一般都经过两次常务委员会议审议,使委员有比较充裕的时间调查研究、审议修改,提高了法规质量。
在此期间,还承办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发来的《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方案》、《海关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卫生检疫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草案和《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修改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常务委员会分别征求了有关部门和市、县人大常委会意见,并组织有关方面人员进行座谈,将修改意见汇总上报。这是我们参加全国立法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我们搞好地方立法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
三、围绕改革开放搞活,审议和监督政府工作
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根据对已经出台的改革措施实行“巩固、消化、补充、改善”的八字方针,常务委员会注意听取各项体制改革的报告。为了深化我省企业领导体制的改革,全面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了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情况的报告,委员们肯定了全省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试点的成绩,同时指出,从总体上看发展还不平衡,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要求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增强改革企业领导体制的信心和决心;行政主管部门要坚决改变过去用行政手段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的作法,简政放权,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厂长(经理)负责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这项改革不断完善,健康发展。常务委员会在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听取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全省科技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对我省科技体制改革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希望各级政府要真正把科学技术做为发展经济的战略重点,放到重要位置,积极为科技体制改革创造条件。所有科研部门和单位都要努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大力开拓技术市场,加速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生产的紧密结合,使其尽快变为现实的生产力,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为了贯彻“两改两开,富国富民”的方针,促进对外开放,学会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挖掘国内外资金和资源,开辟国内外销售市场,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代表团关于访日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对我省同日本有关县、道建立友好关系和经济技术交流表示赞许。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国内横向经济联合黑龙江邀请会情况的报告,对邀请会签订一大批经济技术协议,同部分省市建立长期协作关系,并积累了一些组织横向经济联合的经验等成果表示满意。提出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更加广泛地开展各种经济技术的交流和协作,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积极引进人才、技术、资金,充分发挥我们的优势,把我省的经济搞活、搞好。
1986年是执行“七五”计划的第一年,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这一年的计划至关重要。常务委员会为了督促政府抓紧1986年第四季度工作,全面完成年度计划,于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了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关于1986年1月至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财政厅关于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分别作出了《关于1986年1月至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决议》、《关于努力完成1986年预算的决议》。决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领导干部要扎实工作,讲究实效,不务虚名,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奋发图强,锐意改革,大胆创新,发挥聪明才智,全面完成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决议还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一定要把平衡预算做为一件大事来抓,尽心竭力做好工作,增加收入,节约支出,确保收支平衡,略有节余。这两个决议,对实现我省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起了促进作用。去年7、8月份,我省洪涝灾害严重,为了搞好抗洪救灾工作,常务委员会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抗洪救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组织部分委员进行了视察,督促各级政府努力组织抗灾自救,以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为了保证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我们还对我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了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关于《收费罚没集资管理条例》贯彻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把贯彻这个条例当作一项经常性工作抓起来,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没、乱集资的现象。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省农牧渔业厅关于《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关于加强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的决议》。决议要求各级政府和种子管理部门,要继续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向广大干部和农民宣传条例。要加强品种管理,继续搞好品种布局区域化、种子生产专业化、加工机械化、质量标准化和有计划地组织供种,把种子工作真正纳入法制轨道。
四、认真处理代表议案,改进代表视察办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省六届四次人代会上,各代表团和代表共提出11件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决定,有两件由省人大常委会办理,其余9件作为建议交省政府有关方面处理。省人大常委会办理的《制定民间借贷法规》、《建立拉林满族自治县》两件议案,经过调查研究,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关于《制定民间借贷法规》问题分两步解决:第一步,先由政府规定民间借贷的市场指导利率;第二步,对政府规定的指导利率,经过一段实践,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考虑制定民间借贷的专项法规。关于《建立拉林满族自治县》问题,建议在条件成熟时,拉林地区可以建立满族自治县。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这两项议案调查处理意见的报告,同意调查意见,决定这两项议案交由省政府办理。省六届四次人代会上,代表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666件,承办单位比往年办理得快,处理得好,截止去年9月底,已全部办理完毕。省人大常委会还会同省政府派人到宾县开了座谈会,征求对议案和建议处理的意见,受到代表的欢迎。
为了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代表视察办法,省人大常委会及时提出了改进措施,并于第二十三次常务委员会议上作出了制发省人民代表视察证的决定。各地为代表进行视察积极提供方便条件。几个月来,代表持证对普法教育、生产、物价、食品卫生等进行视察,向各级人大和政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仅省人大就收到了76件,其中55%已得到有关部门处理。常务委员会还重点联系了一部分代表和代表小组,他们直接反映了经济合同法、森林法、土地法等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问题和对体制改革、生产建设的意见,对改进工作很有帮助。常务委员会去年6月会同省政府对实施教育法情况进行了检查,第四季度对普法、义务教育和工业经济效益等情况组织了专题视察,本次代表大会之前又组织代表集中视察。这次视察范围广,既有工业、农业、商业和服务行业,又有科技、文教、卫生部门,参加视察人数也较多。对政府工作是一个很大的推动,也为开好这次大会做了很好的准备。
常务委员会还注意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为了把信访工作真正办成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搞好文明接待,认真处理群众要求解决的一些合理问题,常务委员会于去年底召开了全省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交流了工作经验,推动了信访工作更好地开展。
五、积极开展换届选举筹备工作,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我省本届乡(镇)、县(市)、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省、全国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任期,分别于今年底和明年初届满。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和我省实际情况,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出了《关于乡、县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确定我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至迟在1987年底以前完成,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迟在1988年2月底以前开完;设区的市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迟在1988年3月15日以前开完。市县新的一届人代会要选出第七届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了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会议还通过了调整省选举委员会和选举委员会办公室领导成员的决定。为了使我省县、乡换届选举能更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民意志,并且使法律程序更加完备,常务委员会按照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通过了修正的《黑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在选举中,改变人民代表年龄和知识结构,调整人大常委会委员组成结构,进一步提高素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六、加强外事活动,密切各方面的联系
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我们接待了土耳其大国民议会土中友好小组代表团和日本北海道代表团的来访。常务委员会在去年11月派出考察团,赴日本新潟县考察议会工作。今年2月;常务委员会主任李剑白率领代表团,对日本北海道进行了友好访问。通过上述外事活动,加深了我们对外国议会的了解,增进了友好关系,促进了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为了加强同兄弟省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学习交流人大工作的经验,取长补短,提高工作水平,今年1月中旬,经过共同协商,在哈尔滨举行了有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参加的人大工作座谈会。这次座谈会,不仅使我们了解到兄弟省区两个文明建设的基本情况,学习了许多值得借鉴的工作经验,而且共同探讨了如何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等问题,对我们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很有启发。座谈会还讨论了经常联系办法,确定每年开一次。常务委员会去年还先后接待兄弟省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来访31批,117人,并同他们座谈了人大工作经验,得益很多。我们还就如何健全人大工作机构,如何对政府两院实行监督,如何提高代表素质和议政水平,如何实施义务教育法等问题,先后派人去外省市考察,学习经验。
在同省政府、两院联系方面,我们坚持了联席会议制度。去年下半年,召开了第四次联席会议,着重研究了加强执法监督和制定“七五”期间立法规划问题。常务委员会各办公室也加强了同省直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在同市县人大常委会联系方面,我们先后五次派人参加地市县委召开的人大工作会议,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在《人大工作通讯》、《人大信息》上及时传播。各办公室也派人到市县参加一些专题座谈会,或联合进行专题调查,上下结合,协同工作。常务委员会还积极传播了海伦、阿城县人大代表面对面评论政府工作,宁安县人大对城建工作进行质询,密山县人大对公检法机关进行执法监督,虎林县人大监督政府抓好普法工作,海林县人大纠正违法事件,尚志县人大在乡镇建立代表联系站,肇源县人大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考核政绩等实行人民民主监督的经验。到去年年底,组织代表评议干部、考核政绩的已发展到25个县。常务委员会还举办了一期学习班,有76名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参加,较系统地学习了法律知识,交流了人大工作经验。
七、加强常务委员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提高议政水平
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为了使委员了解全面情况,及时传达全国人大常委会例会精神,先后组织委员学习了中央关于全党必须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通知等重要文件。中共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发表后,常务委员会正副主任、在哈委员先后进行座谈学习,第二十五次常务委员会议上,全体委员又进行了学习。经过逐段学习,专题发言,共同讨论,一致认为,这个决议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提高中华民族的素质’都将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委员们一致表示拥护中央的决议,坚决贯彻决议精神,努力工作,搞好民主政治建设,切实推进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法律化,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为了吸收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有经验、有专长的干部、学者参加人大经常工作,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成立的财政经济、法制、教科文卫和民族四个咨询性的委员会,一年来在如何开展工作方面作了许多有益的尝试。由于各委员会成员的努力,在制定地方性法规特别是经济立法方面,在实施义务教育法和研究成立少数民族自治县、制定自治县条例、民族乡工作条例等方面,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
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在去年年末省委召开工作会议期间,专门拿出两天时间讨论人大工作,这对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促进我省民主法制建设,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权力机关作用,是一个很大的推动。
经过一年来端正党风教育,系统地组织学习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法学理论,以及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重要法律,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有了提高。最近经过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文件和文章的学习,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认识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以宪法为根本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职责,努力当好“参谋”和“助手”,为开好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务委员会议服务,为省人民代表和常委会委员依法行使职权服务,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服务。机关工作作风有了改进,密切了同代表的联系,工作效率有了提高。去年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的人数和时间超过往年,调查的质量也有所提高。
各位代表:
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常务委员会各方面工作都有所改进和加强,但是,同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的职权相对照,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和问题。主要是对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大事的审议和立法还没有完全摆上重要位置;对宪法、法律和法规实施的监督和对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工作监督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违反法律的问题监督不够;常务委员会的组织机构还不适应工作需要,这些都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研究解决。对于今年工作要点,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已经讨论通过。总的指导思想,就是要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围绕全省党的工作中心,依法认真履行职权,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各项体制,改革的深化,促进增产节约和增收节支,全面提高效益,为维护安定团结,开创我省两个文明建设新局面作出贡献。按照这个指导思想,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和本次代表大会关于贯彻这个决定的决议,学习贯彻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和省“七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实施要点,把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向前进。要做好今年和明年初乡(镇)、县(区)、市、省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搞好调查研究,做好宣传指导工作,既要发扬民主,尊重选民意愿,又要坚持依法办事,保障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要围绕两个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认真审议大事,搞好经济立法工作,特别注意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大事审议和立法。要积极探索对政府和两院的有效监督,加强对宪法、法律和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纠正违宪违法现象。要依法搞好干部任免工作。要进一步做好代表联系工作,发挥代表作用。要继续加强同市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要继续开展同兄弟省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外国地方议会的友好往来和联系。要紧紧依靠省委的领导,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的监督,进一步加强机关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为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促进我省现代化建设事业和各项改革而努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