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持假枪抢银行案
姬脉林,男,23岁,系哈尔滨市化工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工人。李进强,男,22岁,系劳教释放人员,无职业。1986年8月1日午后1时许,二犯携带准备装钱的编织提兜,同骑一台摩托车来到中国工商银行哈市分行顾乡大街办事处新阳分理处,他们各自戴上布面罩,手持塑料玩具手枪,一同闯入内有20多人的营业室,逼住营业员,跳入出纳组柜台,抢走现金1.85万元。二犯逃至松拖食堂楼内被捕获。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86年8月7日认定,二犯犯有抢劫罪,均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犯不服,提出上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二犯在光天化日之下持假枪抢劫银行,犯罪气焰极为器张,社会危害极大,罪行特别严重,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规定,核准二犯死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86年8月28日执行。 (吴忠弟、谷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