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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活动进展迅速

  1986年的普法教育确定以各级干部、城乡广大青少年和30万以上人口大中城市居民三个重点。在三个重点中,各级干部,特别是县、处以上领导干部,是第一重点。在普法活动中,各地 都注重联系实际,采取生动活泼、适合各类对象特点的教育形式,使普法活动开展得扎实生动。到1986年底,全省2690万普法对象中已有1316万受到了普法教育,占总数的49%。其中325万 人取得了普法学习结业证,占参加学习人数的25%(不含按教学计划完成阶段性法制教育的中、小学生)。
    各类普法对象学习情况:
    一、各级干部。普法对象130万,已参加普法的110万,占总数85%;已结业的62万,占参加普法人数47%。其中,省部级干部大部分已学完规定内容;省直部、委、办、厅、局,市、地 领导班子及同级干部,99%以上比较系统地学习“九法一例”和法学基础知识;县处级干部96%参加了普法学习,其中92%已经考试结业;各级党政机关科以下干部普遍参加了普法学习,66 %已经考试结业。
    一、职工。普法对象780万,已参加普法的434万,占总数56%;已结业217万,占参加普法人数50%。
    三、城镇居民。普法对象250万,已参加普法的93万,占总数37%;已结业14万,占参加普法人数l5%。
    四、农牧渔民。普法对象940万,已参加普法的193万,占总数21%;已结业50万,占参加普法人数26%。
    五、学生。全省41所大专院校6万多名大学生,都已开始接受不同程度的法制教育;有一半左右的学校已把法制课列入教学计划。全省中、小学都已按教学大纲安排了法制课教学,其中 95%的中学和90%的小学已开设了法制课。 (赵振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