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文:
我省的经济体制改革,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八年间,经历了一个由农村到城市,由点到面,由单项到综合,由经济领域到上层建筑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改革无论在认识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了新的突破,整个改革在相当广阔的领域和相当深刻的程度上展开,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成效。
一、农村改革由突破转向深入,经济运行 走上了新体制为主的轨道。
农村已顺利完成了第一步改革,普遍推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体的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改变了“一大二公”、“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中经营方式。解决了农民和集体的关系问题,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第二步改革正在进行,主要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改革农产品统购派购办法,实行尊重农民自主权基础上的计划、合同收购政策,进一步解决国家和农民的关系问题,建立新型的合作组织,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经济。通过改革,农村的经济关系基本理顺,开始进入新经济体制占主导地位的经济运行轨道,使农村经济充满生机和活力。全省粮食生产摆脱了长期徘徊不前的状况,“六五”期间,年平均粮食总产144亿公斤,比“五五”期间增长6.8%。1983、1984、1986三年粮食总量突破150亿从斤。1986年粮豆薯总产量177.5亿公斤,是历史上产量最高的一年。同时,农林牧副渔各业协调发展,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1986年与1978年相比,农业产值增长37%,林业产值增长37.9%,牧业增长68.9%,副业增长22.5%,渔业增长近3倍。特别是乡镇企业落后的状况有所改变,产值达60亿元,增长9倍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6.5%上升到50.8%。农民生活普遍有了提高,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并且有一部分地区、一部分农民开始富裕起来。
二、企业自主权扩大和内部改革深化,企业机制有了明显改变。
几年来,各级政府从简政放权、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入手,推进企业的改革,使企业的地位发生了明显的变化。1984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24个放权文件,在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给企业下放权力,并将省属105户工交、建材、商业企业下放给所在市县。许多地市也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相应地下放一些权力。同时,还清理和整顿了行政性公司。初步改善了企业的外部条件,开始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转变。
企业外部条件的改善,促进企业眼睛向内,深入进行配套改革,改善了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了企业活力。一是厂长(经理)负责制的推行,使企业领导体制臻于完善。一些企业还实行了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审计公证制,许多地市县还制定了厂长(经理)任期目标制等试行办法,有效地解决企业行为短期化问题,使领导体制的改革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企业经营方式的改革,促进了企业的转轨变型。许多企业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充分利用现有设备、技术力量,开发第二、第三产品和发展第三产业,提高了产品竞争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促进企业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日趋合理化,逐步由封闭式的生产型向开放式的生产经营型或经营服务型转变。三是各种经济责任制的推行,改善了企业的行为机制,使所有权和经营权开始分离。对大中型企业分别实行利润递增包干、盈利或亏损包干、利税目标责任制、进挡达标目标管理、行业投入产出包干等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一些城市还选择中小企业进行股份制、联责联利经营承包责任制试点。小企业则采取租赁、承包等灵活形式,有93%的国营工业小企业和94%的国营一商业小企业放开经营,其中实行租赁的分别占10.8%和24%。经济责任制的普遍推行,使责、权、利真正结合起来,初步理顺国家、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调动了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积极性,提高了经济效益。四是劳动工资制度的改革,初步调整了企业内部分配关系。按照国家的部署,在1.1万多户全民所有制企业的280多万职工中进行了工资套改和部分职工升级,在4万煤炭职工和20万建筑企业职工中分别实行了吨煤工资含量包干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办法,在36户大中型企业进行了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浮动试点。各企业都结合经济责任制的层层落实,推行浮动工资、计件工资、岗位津贴等具有本企业特点的分配形式和奖励办法,开始打破“大锅饭”,克服平均主义,体现奖勤罚懒,焕发了工人的主人翁责任感和积极性、创造性。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劳动制度的改革,到1986年底,全省已采用了28万名合同制工人、比上年增加近1倍。同时有25个市县实行了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费社会统筹试点,占全省市、县的31.3%。这些改革措施的实施,改变了企业的行为机制,有30%的大中型企业开始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半数左右不同程度地增添了活力。1986年全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比1978年提高36%。
三、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改革,初步形成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几年来,在保持全民所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前提下,采取引导和鼓励政策,积极发展集体经济,适当发展个体经济,促进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1986年底,全省集体企业已达11.9万户,比1980年增长2.5倍;城乡个体工商户已达29.1万户,比1980增长71.5倍。在1986年工业总产值中,全民所有制经济占81%,集体所有制经济占18.3%,个体经济占0.6%,其他占0.1%。在1986年的社会商品零售额中,国营商业占50.4%,集体商业占32.6%,个体商业占11.5%,其他占5.5%。对搞活城乡经济,方便人民生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四、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迅速发展,使封闭型经济向开发型转变。
随着“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方针的深入贯彻,打破了封闭式的经济格局,横向经济联合与技术协作不断扩大,已成为搞活我省经济的重要途径。到1986年底,全省参加联合的企业有4000户,实现联合项目3351项,资金总额6亿元。引进资金3.1亿元。通过横向联合增加工业总产值7.1亿元,占全省新增工业总产值的28.6%,新增利税1.25亿元,占全省新增利税额的24.8%,横向经济联合使140个工业企业扭亏,开发新产品725种。进出口贸易总额比1981年分别增长4.1倍和3.4倍。哈、齐、牡、佳等大中城市初步形成了一批以电站成套设备、橡胶、重型机械、轴承、工具、石化、森工、汽车、量具刃具、亚麻等产业、产品为主体的企业群体和企业集团。同时,以哈、齐、佳大中城市为依托的中部、西北部、三江平原经济协作区已经形成。
五、开辟和建立多种市场,市场机制的作用不断扩大。
几年来,随着国家指令性计划和统一定价范围的缩小和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打破了分配式、封闭式和多环节的旧的流通体制,“三多一少”、开放式的流通体制开始形成,多元化的市场已经出现。
消费品市场初具规模。为适应国家改革农副产品统购派购和工业品的统购包销制度,开放了生猪、蔬菜价格,给市场和商品经营体制带来了新变化。改变过去国营批发独家经营的垂直式、封闭式、“三固定”的批发体制,形成以国营批发公司为主体的多形式、多层次的批发网络。并大力兴办各种贸易中心、批发市场和集市贸易市场,发展了以零售商业为基础,以工业企业为进货后盾,以联合购销为特征的新型商业组织形式,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消费品市场体系,使商品渠道更畅通了,购销更加活跃了,全省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986年比1978年增长1.8倍。生产资料市场、资金市场、技术市场有了新发展。此外,哈、齐、牡、佳等大中城市还试办了市、区、街、委不同层次的劳务市场。
六、探索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宏观管理有所加强和改善。
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和城市作用的扩大,原有那种集中管理型的经济管理体制越来越不适应了。几年来,从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入手,对经济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探索,政府管理经济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法发生了变化,开始打破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的状况,向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行政的、法律的多种手段综合运用管理体制转变。改革计划体制,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工业生产计划品种由1978年的91种减少到1986年的31种,国家统配物资由42种减少到20种,商业计划商品由62种减少到20种,同时,改进了计划管理形式,有效地控制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我省全民所有制单位基本建设投资实际规模(扣除价格上涨因素)1986年比1985年降低0.8%,其中生产性建设投资比上年增长34.6%,比重由上年的59%上升到66.7%,使投资结构有所改善。改革财政金融管理体制,打破了“统收统支,统存统贷”的弊端,使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有了较大的变化,经济建设资金由财政渠道为主转为信用渠道为主。全省可支配的资金(财政收入加银行新增贷款)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按可比口径)由1978年的45.6%上升到1986年的51.5%,其中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从40%降到26.6%,银行新增贷款占国民收入比重由5.6%上升到25%。在投向生产建设和流通的资金中,由财政渠道开支的已从31.9%下降到21.1%。由银行渠道解决的从68.1%上升到78.9%。在实行利改税改革的同时,先后实行了“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新财政体制,调动全省各方面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保证财政收支的平衡。各类银行实行了“统一计划,划分奖金,实存实贷,相互融通”的信贷管理体制,金融手段的调节作用不断增强。通过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改贷款,开始改变国家资金无偿使用的现象,提高了投资的使用效益。并通过加强现金、奖金、工资基金的管理,初步控制了消费基金的增长。通过加强对外汇支出的管理,保证了外汇收支的平衡。同时,还加强了经济立法工作,1978年以来,全省颁布地方性经济法规150项,其中经人大颁布26项。一些地市还进行了i政府机构改革,如哈尔滨市政府机构由69个减为55个,市直各部门内部机构由832个减为735个,市直人员编制由6167人减为5026人,进一步转变了政府职能,促进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
八年的经济体制改革,给我省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52年至1978年的27年间,社会总产值平均年递增6.4%,其中最高年份增长23.5%,最年份下降11.2%;而1979年至1986年这8年间平均每年递增7.2%,其中最高年份增长10.2%,最低年份增长4.9%,没有大起大落,稳定程度大大增长了。1986年与1978年相比,社会总产值增长91%,国民收入增长86.6%,按可比口径财政收入增长2.3倍,部门、地方、企业的预算外资金比1981年增长82.9%。
改革促进了城乡人民生活的改善。1986年同1978年相比,农村人均收入由172元上升到442元;城镇职工人均工资收入由736元上升到1279元;共安排就业317.6万人,1986年与1980年相比待业率从3%降为2.3%。
综上所述,八年来我省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可喜的成就,旧体制的许多弊端逐步得到克服,新体制的因素不断增长。实践证明,中央的改革方针是完全正确的,改革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已经成为振兴我省经济的强大动力。 (姜国钧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