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县以外联促内联,以内联保外联的经验
到1986年末,海林县已同国家的3个部,18个省、市、自治区的35个大中城市、82个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建立了经济技术合作关系。达成联合协作项目302个,引进先进设备46台(套),引进资金1119万元,引进和聘用各类人才288人。通过横向经济联合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1986年,县属工业总产值完成1.55亿元,比1985年增长26.1%,其中横向经济联合项目新增产值3467万元;实现利税4534万元,比上年增长36.7%,其中横向经济联合新增税利382万元。由于全县经济的发展,全县上缴省、市3893万元,居全省各县之首。
海林县开展横向经济联合的主要作法:
1.用典型引路。海林县酿酒厂为了发展企业,同贵州省茅台酒厂建立了联合协作关系,开发了3种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其中中国茅粮酒已跻身于人民大会堂,并被我省定为招待外宾用酒,1986年,利润达50方元以上,在全省白酒行业普遍不景气的情况下,保持了向上的好势头。同时,这个酿酒厂把外联带来的活力向县内的乡镇小酒厂扩散,先后建立了7个分厂,救活了一批乡镇企业,同年,酿酒总厂以自己新增的经济实力又在贵州省茅台镇建立了分厂,不仅每年可为总厂提供一定数量的茅台酒基,保证了原料供应,保持了产品质量,而且扩大了自己的生产能力.海林县运用这一典型经验进行启发、诱导,在全县产生了强烈的反射作用。在酿酒总厂的带动下,全县选择了10个通过外联增强实力的骨干企业为“龙头”,以“龙头”企业带动同行业的小企业,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加速联合体的形成。
2.制定政策。1984年,在横向联合的起步阶段,制定了鼓励横向联合的优惠政策;1985年至1986年,在外联处于高潮时期,为了开发资源,尽快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商品优势,制定了吸引外部人才、技术和资金的8条优惠政策;1986年秋,为了促进县内联合,又制定了对内部联合实行优惠的10条政策。这些改革的相应出台,促进了外联与内联的步步深入。如外联的8条政策实施后,1986年一年就引进资金600万元,签订联合项目200个。内联的10条政策一公布,3个月内就组建了木制品等5个联合体。
3.搞好服务。县政府积极为横向联合做好服务工作,即“领导出面、牵线搭桥,政府搭台、企业唱戏”。1986年,在全县签订的200个项目中,有60%以上是在县委、县政府的主要领导参加组织企业达成的;1986年9月,县里召开内联大会,县政府把办公室腾出来做洽谈室,为由5大系统12个乡镇组成的17个代表团进行洽谈用。这次内联大会吸引了大量的企业和个体户参加,原定200人的会议,猛增到400人,一天内签约40多项。这些项目实施后,可新增商品销售额6844万元,新增产值88万元,新增利税19.9万元。 (姜成禄、刘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