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1985年5月21日在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赵吉成
一、1985年全省财政决算
1985年,我省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并且做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全省1985年的预算任务已超额完成。
1985年我省预算收支的执行结果是:财政总收入共完成37.42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10.3%。加上中央专项补助全省可用的财力为46.48亿元。1985年全省财政总支出44.93亿元。收入和支出相抵,财政结余1.55亿元。
在1985年财政总收入中,工商各税收入完成43.19亿元,工业收入完成1.63亿元,商业收入完成负数(财政退库)30O万元,农林企业收入完成负数1900万元,粮食企业收入完成负数5.72亿元,粮油价差补贴完成2.72亿元,农业税收入完成2.7亿元。
1985年财政总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建设支出完成5.56亿元,企业挖潜改造支出完成2.68亿元,科技三项费用支出完成4800万元,农林水事业费及支农支出完成5.81亿元,工交商事业费支出完成9500万元,城市维护费支出完成3.06亿元,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完成10.62亿元,抚恤和社会救济费支出完成1.13亿元,行政管理费支出完成5.63亿元,超购粮油加价款支出完成2.75亿元。
1985年,我省还超额完成了国家分配的征集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完成2.35亿元)和国库券推销任务(完成2.58亿元),为增加全国的财政收入,支援国家的重点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我省的财政收入不仅保持了与工农业生产和商品流通大体同步的增长幅度,也高于前五年的平均增长水平。这是在财政上减收增支因素比往年多(短途运输提价、电费加价、煤炭调整差价等等),自然灾害比较严重的情况下实现的。它标志着我省地方财政的实力有了很大增强,预算平衡的基础更加稳固,财政状况进一步好转。
1985年我省财政预算执行结果表明,我省经济工作成绩很大,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财政税收改革取得新的成绩,进一步适应了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在全省推行了“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新财政体制,进一步改革全省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对粮办工业、饲料工业和森工企业也实行了利改税第二步改革;加快了乡镇财政建设的步子,全省有875个乡镇建立了财政所,占全省乡镇总数的82%。
(二)大力发展生产,狠抓扭亏增盈,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全省预算内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加1.46亿多元,增长23.3%。全省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可比口径)增加3.3亿元,增长9.6%,超过了前五年平均递增9.3%的幅度。
(三)增加资金投放,突出投资重点,基本保证了重点建设、智力开发等方面的需要。全省财政总支出按可比口径计算,增加2.3亿元,增长6.5%。其中教育事业费比上年增加1.01亿元,增长21.2%。
(四)继续增加对“老少边穷”地区和贫困市县的投资与照顾,促进了这些地方生产建设事业的发展。省财政预算安排支持边境地区发展基金达1900万元,比上年增加一倍。另外,还下拨了800万元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基金。为了帮助一些市县解决财政困难,1985年照顾的总额达3000多万元。还在预算执行中先后拨出2000多万元,支持这些市县上了30多个挖潜改造项目。
(五)坚持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从财政分配政策上保证人民生活逐步得到改善。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了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对仍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办法的大多数企业的职工工资标准做了适当调整。为了帮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农民渡过难关,全省减免农业税4100万元,增拨生产、生活救济费4200万元。由于采取上述措施,我省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有所提高,城市居民平均用于生活费的收入,扣除物价上涨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14.1%。
(六)开展了税收、财务和物价、外汇大检查,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为了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刹住经济领域里的不正之风,我省先后组织了两次较大规模的大检查。上半年结束的税收财务大检查,共发现各种违纪资金2.18亿元,处理纠正1.6亿元,增加财政收入4000多万元;去年9月开始,到今年3月结束的税收、财务和物价、外汇大检查,共查出各种违纪资金4.95亿元,在应缴财政的2.7亿元中,已收缴入库2.22亿元。
1985年全省预算的执行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虽然全省财政预算收支平衡了,但市县之间还很不平衡,有些地方的财政仍然比较困难。在财政收入上,某些部门和地区的经济效益还很差,有些行业的亏损有增无减,有些行业盈利水平大幅度下降。在财政支出上,供需矛盾仍然很突出,跟踪问效还不够得力,行政开支和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的还不够严格,铺张浪费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在财政管理上,流失分散、“跑冒滴漏”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还相当严重。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加以解决。
二、1986年预算草案
1986年,我省财政预算安排的主要原则是:坚持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支持在促进生产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在重点保证科技、教育支出高于正常财政收入增长的同时,适当增加支援农业等方面的支出;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继续加强对宏观经济的控制,改善和加强财政综合平衡和财政管理,压缩行政经费支出,坚持留有一定数量的财政后备。
按照国家规定,今年我们对某些价格补贴在预算的编列办法上做了改进。原来在财政收入中退库解决的粮油、棉花、市场煤、蔬菜、猪皮等价格补贴改列财政支出,由暗补改为明补。我省今年新改列支出的价格补贴安排5.66亿元。实行这个办法,财政收入和支出同时相应增加。
现在提请审议的1986年预算草案是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编列新口径,并依据国家下达的收入计划和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财政总收入安排42.3亿元,扣除按规定应上解国家的收入3.17亿元,加上中央应拨补我省的收入3.51亿元,全省可用财力为42.64亿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全省财政总支出也安排42.64亿元。收支平衡。
在1986年全省预算总收入中,工商各税收入43.05亿元,工业企业收入1.84亿元,农林企业亏损退库6100万元。商业收入4900万元,粮食企业亏损退库4.85亿元,农业税收入2.29亿元,其它收入1.3亿元,排污、水资源费收入3300万元。
1986年财政支出的主要项目是:基本建设支出3.29亿元,企业挖潜改造支出1.73亿元,科技三项费用支出3600万元,农林水事业费及支农支出5.83亿元,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11.11亿元,行政管理费支出6.07亿元,城市维护费支出2.24亿元。
全省总预备费安排9800万元。其中省级4300万元,地市县级5500万元。 (高 亮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