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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工作概述

  一、扶植财政补贴县工作初见成效。1985年全省47个财政补贴县(市)中,财政自给水平不足60%的或经济基础差的有32个。为了帮助这些县(市)发展生产,培植财源,提高财政自给水平,省财政系统先后筹集投放资金6000多万元,加上省直各厅局的各级政府筹集引进的资金,共计1.2亿元,经过周密的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1986年扶持32个县(市)新上生产项目139个。到年末已有84个竣工,其中61个投产,当年新增产值1.1亿元。全部项目投产后,每年可新增产值2.3亿元,新增税利7100万元,减少财政补贴1.2千万元。1986年,32个补贴县农业普遍丰收,工业产值比上年增长10%,整个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20%以上。
    二、财务管理和财政监督工作得到加强。1986年,全省财政系统在不增加编制的情况下,普遍恢复了财政监察机构。经批准,在省财政厅增设了科学事业财务管理处和对外经济贸易企业财务公司,财政部驻我省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处。
    三、会计基础建设有新的进展。1986年,全省财政部门对全省17万会计人员普遍进行了培训。14个市、地和71个县(市)及省直93个主管部门,对会计人员进行了业务考核。全省参加考核的单位5 4310个,占单位总数的97.7%;参加考试、考核的会计人员161577人,占会计人员总数的95%。经过考核和考试,财务合格单位53610个,合格会计人员158 783人,分别占参加考核考试总数的98.7%和98.3%。对合格人员颁发了《会计工作证书》,对不合格单位和不及格人员,采取“限期整顿,重新考核”办法。 (高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