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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完善金融体系

1986年6月底,我省完成保留县级人民银行的工作,到年底,新分设的60个县人民银行的各项建设基本完成;各专业银行、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断发展,又新增设15个信托投资公司,16个城市信用社,一个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国家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金融体系已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