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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结算办法

1986年,省人民银行和各家专业银行对结算办法进行了大胆改革,在全省54个市县建立了同城票据交换和清算所,银行间的资金划拨实行电话汇款办法,使同城票据传递时间由7天减少到2天左右,仅此一项就可节约资金3亿元。省工商银行,还在13个市县开办了联行电传汇款业务,加速了资金周转。在牡丹江市试办了微机联网,将近市县的异地结算变为同城结算的业务。在大中城市试办了商业票据承兑、贴现、再贴现业务,贴现金额已达6000万元,使结算资金占压减少,加速了资金周转,提高了社会经济效益,深受企业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