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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发行建设债券 

  1986年,建设银行经人民银行批准,先后在省分行、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海伦等分支行,代理地方政府和企业发行了各种地方定向债券,共筹集资金1.4亿元,全部用于计划内能源、交通重点建设、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商品房开发建设。电力建设债券5000万元全部用于哈尔滨三电厂建设,保证了建厂的资金需要;地方铁路建设债券2000万元用于嫩江至黑宝山的铁路建设,对加快黑宝山煤炭开采南运,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支持重点企业技术改造的4500万元债券资金,将使一批老企业更新设备,扩大生产能力,重新焕发活力;商品房建设债券900万元,预计两年内可建成商品住宅4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