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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物价的四项措施

  1986年黑龙江省物价基本稳定,在稳定市场物价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把菜肉蛋等主要副食品作为稳定物价的重点。据全省10个大中城市统计,1986年合同定购春夏秋菜14.7亿斤,比上年实际合同收购量增加88.5%,春夏菜收购价格比上年下降25.9% ,春夏菜销售价格比上年下降32.6%,秋菜价格基本上保持在1985年的水平上。在肉蛋等主要副食品价格方面,1986年也保持了基本稳定。据统计,1986年全省猪肉销售价格平均每市斤1.53 元,低于上年放开猪肉价格时的出台水平;鸡蛋价格每市斤平均1.49元,也略低于1985年同期价格水平。
    二、采取“指数包干、金额控制”的办法,严格控制物价总水平的上涨幅度。1986年全省零售物价指数与上年同期相比,只上升5.9%,没有突破国务院要求控制在6%以内的目标。从调 价金额上看,省和市、县管的品种的调价额,都没有超过控制计划。 .三、全面开展各项收费的清理整顿工作。据统计,1986年通过清理整顿,共查出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收费、罚没、集 资金额39494万元,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6333万元,退还企业事业单位和城镇居民群众不合理收费6430万元,财政收缴非法收入3170万元。不仅使乱收费、乱罚款和乱集资问题初步得到制止 ,对稳定市场物价也起了积极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了市场物价管理和物价监督检查工作。在1986年物价大检查中,据统计,全省共查出违价案件36737件,违价金额2737万元,上缴财政罚没款2670万元,退还用户142.2万 元。还在全省范围内认真开展了 “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 (张亮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