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33个粮食生产基地县(市)
根据国家财政部、农牧渔业部和水电部1986年《关于分配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规定,国家采取以工补农的方式,分配给黑龙江省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用于粮食生产基地建设。1986年,我省粮食生产基地建设的布局已经确定,纳入“七五”粮食基地建设序列的县(市)是:阿城、呼兰、五常、双城、尚志、延寿、方正、巴彦、通河、肇东、肇州、肇源、青冈、明水、兰西、安达、海伦、绥化、宁安、海林、穆棱、龙江、讷河、甘南、富裕、泰来、林甸、杜蒙、勃利、汤原、鸡东,加上“六五”期间已经建成的黑河、逊克,总计有33个县(市)。
根据国家规定,基地建设每年投资5500万元,连续五年总计投资2.75亿元。其中:国家给黑龙江总投资额的40%,地方配套投资60%。粮食生产基地投资主要用于改善生产条件,改进技术措施,增加粮食产量,增强农业后劲。具体建设项目是:兴建和整修农田水利设施;改造中低产田;繁育推广优良品种;推广先进技术和防治病虫害。粮食基地建设的目标是,“七五”期间各粮食生产基地县的粮食增产速度要高于全省平均增长速度,最低也要达到“六五”期间省内商品粮生产基地平均增长36.2%的速度。 (侯贵斌、赵宗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