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确定在我省建大豆出口生产基地
“七五”期间,国家确定把黑龙江省建设成为大豆出口生产基地,基地建设从1986年开始,分五个年度逐步建成。根据这个决定,1986年黑龙江省已确定了大豆出口生产基地的建设 布局。以大豆生产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商品率高为条件,在全省选定富锦、拜泉、克山、宾县、嫩江、克东、依兰、集贤、庆安、桦南、绥棱、德都、宝清、密山、桦川、北安、依安、林口、望奎、绥滨、同江、虎林、木兰、孙吴等24个县(市)和65个国营农场为大豆出口生产基地县、场。在确定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基地建设规划制定、建设项目的确定和论证工作,建设项目将于1987年正式实施。
在大豆出口生产基地建设过程中,国家给黑龙江省投资3.5亿元,并要求按1:1比例由地方配套投资3.5亿元,总计投资7亿元。基地建设的主要内容是:良种繁育推广,先进技术推广和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大豆科研设施,农田小型水利工程设施和农业机械服务设施建设。基地建设的目标是:到1990年,全省达到年生产大豆42.5亿公斤(比1985年增产35.6%)和出口大豆20亿公斤的稳定的大豆生产能力。 (侯贵斌、赵宗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