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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轴承生产联合体组成

  哈尔滨轴承厂是“七五”期间国家重点改造企业之一,计划投资13500万元,要求通过改造,在上品种、上质量、上水平的同时,产量和产值将分别由现在的3500万套、1.5亿元提高到5000万套、2.5亿元。但是由于多年来企业不断扩建,厂内已无法解决技术改造所需面积.经过主管部门的牵线搭桥,1986年9月和占地宽阔、多年没有定型产品、缺乏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哈尔滨内燃机厂达成了紧密联合协议,组成联合体。根据协议,联合后的总厂实行人、财、物、产、供、销“六统一”。即对全厂发展规划,生产计划、经营管理、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人事任免、会计核算、物资供应、产品销售等均由总厂统一下达、管理和考核。财税上缴渠道暂不改变。
    根据协议,将在总厂统一规划下,进行综合改造。按照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组织专业化生产的原则,将把轴承厂各分厂的粗加工调整到内燃机厂;对原厂区的布局进行调整改造,按产品形成几十条自动化、半自动化轴承磨装生产线,彻底改变“大而全”、“小而全”的生产组织形式。联合改造后,还将扩大原轴承厂的修造能力,建立具有相当规模的轴承专用设备生产基地。据初步测算,产值、产量均可超过原定计划指标,实现税利7000万元,比联合前增长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