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省电力工业坚持改革,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全面完成了当年的电力生 产和建设任务。
一、在连续14年超额完成国家发电计划的基础上,1986年又提前25天完成了国家发 电计划。其中水电超计划1倍多,创历史最高水平。
二、电力工业系统主要消耗指标超额完成国家计划。
供电煤耗率比计划降低1克/度,全年节约标准煤1.8万吨,相当于节约原煤2.52万 吨。1986年还完成了国家压油计划,少烧油10万吨。
三、全省电力基本建设1986年新增发电设备容量29.9万千瓦,其中电力工业系统20 万千瓦,大庆乙烯自备电站7.5万千瓦,地方电厂投产2.4万千瓦。电力工业系统全年完 成基本建设投资、施工企业总产值、在建项目容量、施工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4项指标, 均创历史最高水平。
四、电力系统发供电生产安全形势有所好转,事故比1985年下降27.3%。到1986年 底,龙凤热电厂和鸡西发电厂已分别安全运行964天和905天;牡丹江、绥化、佳木斯三 个电业局也创造了较长时间的安全纪录。
五、电力系统全年实现利润1.03亿元,剔除煤、运等加价因素,净利润3479万元, 比1985年增长3405万元,比计划增长1.3倍。1986年提高经济效益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工 作:一个加强燃料管理,全年找回燃料、亏吨、更换燃料品种等节支2049万元;二是通 过加强营业管理,组织待料加工、转供上网电量等措施,使平均电价比1985年上升0.91 元/千度;三是大发水电和组织大机组多发电,使发电成本在燃料涨价的情况下,比 1985年下降1.75%;四是千方百计减少供热亏损867万元。与此同时,通过加强审计工作 还增加企业收入52.6万元。
六、计划用电、节约用电效果明显。全年共节电3.34亿度,超计划7.7%。查出窃电 用户10328户,违章和窃电罚款264万元。
七、改革工作取得进展。1986年在巩固三个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试点的基础上,省 电力工业局完成了与20个主要生产企业、单位签订厂(局、所、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 合同的准备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厂长负责制和经济责任制。全省集资办电共完成 集资额11000万元,比计划超额37.5%;发行电力建设债券5000万元。1986年集资总额共 达16000万元。
八、全省农电已有发电设备容量154077千瓦,发电量41446.1万度。其中小水电站64 座,容量58430千瓦,发电量14945.9万度;小火电厂17座,容量92200千瓦,发电量 26040.5万度;柴油发电机组22座,容量3447千瓦,发电量459.7万度。
全省农电共有高低压送电线路122723.4公里。其中110千伏线路761.4公里,35千伏 —66千伏线路6566.8公里,3千伏—10千伏线路60355.3公里,低压线路55084.9公里。变 电设备总容量1461440千伏安,其中110千伏变电所27座,变压器30台,容量311500千伏 安;35千伏—66千伏变电所334座,变压器431台,容量1149940千伏安。此外配电变压器 56144台,容量3401897.9千伏安。
全省78个县(市)已全部通电;1136个乡中有1092个乡通电,通电面96.1%;15383 个村中有14027个村通电,通电面91.2%;470.23万个农户中,已有429.94万户用上了电 ,用电面91.4%。1986年农电职工总数已达17287名,其中工程技术人员675名。此外还 有农村电工15994人。 (马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