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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采取措施解决鲜奶掺杂使假问题

  1986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就解决我省鲜奶掺杂使假的现象发出通知。通知指出,据 调查,在鲜奶的总收购量中,掺杂使假的比率达90%以上,采取的手段有30余种。严重 地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危害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引起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 高度重视。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大检查,刹住鲜奶掺杂使假的歪风。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贯彻《食品卫生法》,切实解决鲜奶掺杂使假问题纳入重要日程,作 为一件大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动手,落实责任,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从鲜奶的生产 到收购、加工等各个环节普遍进行一次大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各种问题,要区别不同情 况,按照有关政策、法律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务必在短期内把这 股歪风刹住,并大见成效。
    通知指出,要坚决打击严重掺杂使假的不法交奶户和鲜奶经营者。对交奶户、鲜奶 经营者及各乳品厂要坚持经常性的检查监督,严禁交售、收购不合质量标准的鲜奶。对 发现的掺杂使假问题,属于哪方面的,要由哪方面的主管部门负责查处,不得互相推诿 。各地对继续掺杂使假的单位和个人,要依具体情况从重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违 法犯罪的,要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知还对认真执行收奶标准,严格质量监督检验,以及加强鲜奶收购管理,整顿收 购队伍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博 夫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