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建筑业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1984年9月建筑业实行全行业改革以后,我省建筑业发生了巨大变化。建筑市场由封闭型开始转向开放型,建筑队伍迅速增加,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在新形势下,由于缺乏统一、有力的宏观控制,出现了建筑市场混乱、建筑队伍盲目发展、政策不统一、工程质量下降等现象,妨碍了行业作用的发挥和改革的健康发展。
为加强对建筑业的宏观管理和控制,根据中央有关要求,1986年,省建工局经批准开始对全省建筑业实行行业管理。
行业管理的中心任务和主要内容是:以建设国民经济的强大支柱产业为目标,搞好“三个服务”(为改革、搞活、振兴建筑业服务),贯彻“规划、指导、协调、服务、监督”的方针,实现“四个转变”(工作立足点从只抓所属企业转向面向全行业;工作侧重点由具体直接抓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转向宏观上进行间接控制;管理手段以下达指令性计划为主,转向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方式从权力过于集中,转向充分发挥各级行业管理机构的作用),对全省各级各类建筑企业实行统一的归口管理。11月3日,省人民政府下发文件,决定将省建筑工程局改为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行使政府管理全省建筑行业的职能。统一管理建筑市场,统一管理建筑队伍,统一管理建筑产品价格,统一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统一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
1986年行业管理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是:第一,初步理顺了关系,明确了职责分工,为行业管理创造了必要的条件。第二,组织开展了全省范围内的调查研究,初步模清了行业的现状,为提高工作的准确性、针对性奠定了基础。第三,认真开展了建筑市场的整顿工作,初步扭转了建筑市场混乱的局面和工程质量下降的趋势。第四,本着搞好“三个服务”的精神,从宏观上调整政策措施,为增强建筑企业活力创造了一定的条件。第五,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促进了行业风气的明显好转。第六,加强组织、协调、监督,保证了重要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和重点工程建设。 (李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