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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建设综述

  1986年我省城镇住宅建设连续第八年创历史最好水平,住宅竣工面积6898858平方米。其中个人建造住宅1916636平方米,比上年增加50949平方米。约有12万户居民住进新房,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达到5.03平方米(城市人均4.88平方米,县镇人均5.33平方米)。全省17个城市中,人均居住面积最多的是大庆市,为6.48平方米。达到5~5.9平方米的有肇东、绥化、五大连池、绥芬河、安达、伊春等六城市。其他十城市人均居住面积在4.3~4.95平方米之间。城镇新建住宅的质量有所提高,住房设施和居住条件都有所改善。
    1986年城镇住宅建设的主要特点是:
    一、实行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综合开发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相结合,按小区详细规划成街成片建设的方向发展。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等大中城市按照总体规划开发建设了18个小区。哈尔滨市根据住宅建设和旧城改造的需要,确定了“开发新区与改造旧城相结合,以改造旧城为主,以解决棚户危房为重点”的.住宅建设方针。一年来,在打通改造先锋路、新阳路、小友谊路的同时,把道路两侧的棚户区列为重点开发对象,并将多年危房成片,火险隐患严重的新乐、新发两个小区也列为重点开发区。所有开发区都按标准实行配套建设,达不到配套标准的不准进户和投入使用。通过抓综合开发,改造了13片棚户区,拆除危房22万平方米,相当于过去5年的总和,年末有7000多户住进新房。
    二、个人建造住宅走向健康发展的轨道。实践证明,职工居民自建住宅是解决城镇人民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1986年,职工居民自建住宅191.6万平方米,占公建住宅的38.4%,已超过建设部住宅局提出的到1990年个人建造住宅占公建住宅30%的指标。根据国务院批准建设部颁发施行的《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个人建房已由砖瓦化平房逐步向混合结构楼房发展。松花江地区的巴彦、双城、尚志、五常等县,个人建造楼房均超过200栋。巴彦县近几年个人建房99200平方米,镇内已建成4个楼房小区。住楼房居民的人均居住面积已达6.2平方米,职工居民住房紧张状况得到了缓和。 (叶成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