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合同定购进一步完善
1986年我省粮食合同定购在落实渠道、签订方式、优惠政策和执行兑现方面,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任务落实得比上年快,兑现得比上年好,在小麦和秋粮收购期间都比较好地发挥了定购合同的作用。
1986年国家给我省的粮食定购任务为580万吨,代购任务50万吨。除去因灾核减部分外,由省下达两个任务共627万吨。本粮食年度实际完成608.5万吨,为任务数的97.1%。分品种完成的情况:小麦169万吨,为任务的101.5%;玉米174万吨,为任务的129.2%;稻谷93万吨,为任务的111.2%;大豆167.5万吨,为任务的85.2%。还有高梁谷子预定购任务8.7万吨;葵花籽完成9.8万吨,为任务的111.2%。除大豆外,其他品种都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合同定购任务。
总结两年改革实践,合同定购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紧紧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通过主渠道落实任务,这是1986年粮食收购工作在复杂形势下得以顺利进展的关键。其次,根据合同定购的双重性质,正确处理行政组织、思想工作和经济手段的关系,促进合同的签订和兑现。再次,主动管理好市场,正确处理合同定购与多渠道经营的关系,保证合同定购不受冲击。第四,粮食部门带头执行兑现合同,搞好优质服务,方便农民卖粮,加快收购入库进度。 (张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