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委、省体委决定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1986年10月20日,省教委、省体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决定》。决定指出:体育是我国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的重要任务。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学校体育工作得到了加强。但是,随着我国教育、体育形势的发展,从整体上看我省学校体育还是很薄弱的,开展的也很不平衡。主要原因是,一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办学思想不够端正,片面追求升学率而造成的忽视学校体育的问题还很严重,体育师资一缺二差三不稳定,场地器材严重缺乏,许多学校难以保证体育课的正常教学和训练,学校体育没有专项经费,教育、体育部门主管学校的机构不够健全,缺乏科学指导和组织管理。这些问题十分突出,亟待解决。为了贯彻好《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发展体育运动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为四化培养包括体育人才在内的合情人才,今后必须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办学思想。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
三、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
四、加强场地、器材建设,改善学校体育工作条件。
五、努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六、建立学校体育竞赛制度,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开展。
七、加强业余训练,培养体育人才。
八、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好课外体育活动。
九、继续抓好两个《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
十、搞好教研、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