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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体制改革综述

  一、科研机构的改革
    首先是推动科研机构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革。进一步改革了科研“吃大锅饭”的弊端。全省91个从事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经济效益的应用单位,有79个已经实行了技术合同制,占地市以上212个科研机构的37.6%,占全部技术开发研究机构的86.8%,其中有14个科研单位实现了经济自主。实行技术合同制科研单位的事业费,每年按比例逐渐减少,直接拨给,争取在三、五年左右的时间内全部达到经济自主。实现科研经费基金制和课题招标制。全省地市以上的一百二十一个经费包干制科研单位也在内部实行了课题承包制。
    广州文光制镜厂
    轻工业部甜菜糖业科学研究所、第一重型机械厂、黑龙江省红光糖厂
    航天工业部8511研究所、江苏省标准局情报所
    黑龙江国营8233厂、哈尔滨工业大学
    黑龙江省农科院嫩江农科所
    东北农学院
    黑龙江省电子技术研究所、哈尔滨市前卫电热电器厂、黑龙江省延寿轻工机械厂
    哈尔滨电子计算机厂、上海计算技术所
    黑龙江省农科院作物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饲料添加剂厂
    铁道部车辆局、铁道部科技局、上海铁路局科研所、哈尔滨
    铁路局科研所、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
    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清选机厂
    大庆石油管理局
    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哈尔滨制药厂
    黑龙江省石化研究所、上海焦化厂
    哈尔滨塑料机械模具厂、哈尔滨塑料公司
    哈尔滨广播器材厂、山东广播电视科研所
    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广播器材厂、哈尔滨科技大学
    太原重机厂、东北重机学院、太原重机学院、第一重机厂
    哈尔滨铁路局
    轻工部甜菜糖业研究所、黑龙江省甜菜种子公司、河北省
    轻工业研究所、山西省大同糖厂
    改革使科研机构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1、增强了科研面向经济的活力。1986年全省地市以上独立科研机构,共承担课题2629项,是1985年承担课题的1.4倍;投入经费4101万元;技术转让成交额2975万元,占当年课题投入经费的73%。据对省属9个开发科研单位的调查,1986年承担课题228项,是上一年182项的1.3倍;课题收入225万元,是上一年165万元的1.4倍。实践证明,实行技术合同制,给科研工作带来了生机,增强了科研面向经济的活力。
    2、加强了横向联合。一年来,又有许多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生产单位加强了技术上的协作,经营上的联合,建立了科研生产联合体,增强了企业的技术吸收和开发推动能力,一批企业扭转了亏损局面。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有30多个企业由于实行生产与科研联合,变多年亏损为盈利,盈利额分别为50万元至100万元以上。省农业科学院作物育种研究所与省种子公司和国营农场建立8个种子繁育联合体,一年内共繁育小麦良种450吨,玉米原种50多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省农机研究所与10多个农机厂建立了科研生产联合体,与吉林、辽宁两省的农机所建立了跨省的同行业横向联合体,成立了三省农机专业技术开发组织。
    3、提高了科研管理水平。许多科研单位为适应科研体制改革,对内部机构设置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改革。精简了行政管理人员,加强了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机构,制定了各种管理制度和措施,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提高了工作效率。如省化工研究所,改革后将原来的18个机构合并成7个,1986年共制定各种规章制度28种。加强了科研单位的内部管理,保证了科研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4、调动了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研究所内部实行课题承包责任制,课题人员实行有领导的自由组合,课题独立核算,责任落实到人,并与经济利益挂钩,科技人员有了压力感,增加了责任心。很多科研单位通过改革,都程度不同地增加了收入,从而增加了用于科研项目开发和改善职工生活条件的经费,解除科技人员的后顾之忧,调动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拨款制度的改革
    1986年,全省对科技拨款制度也进行了较大的改革。
    1、将原来的科技三项费用(科研补助费、中间试验费和新产品开发补助费)无偿使用、一次核销改为按照项目性质分别采取有偿、部分有偿和无偿相结合的使用办法,委托银行依据合同代放代收,使承担单位增加了责任感,有了压力和动力。这样,不仅保证了三项费用的按时回收,而且也缩短了科研周期,提高了科技投资的有效性和经济效益。
    2、为了增强市、县科委的科研开发实力,通过重点技术开发项目和“星火计划”的实施,对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点火”和“引路”作用,省科委改变了过去的对地县实行经费砍块的作法,以1:1.5的匹配投资办法在32个县建立了科技发展基金,一年内集结了1613.66万元资金,其中县财政拨款1070万元。平均每县科委有56万元以上的发展基金。有些县份,如绥化市、安达市和富锦县等已积聚基金100万元至200万元以上。据19个县统计,共投入基金866.75万元,安排161个项目,当年创产值9961.4万元,利税2941.77万元。投入产出比为1:11,投入利税比为1: 3.5。发展基金的建立,提高了地方科委的地位,增强了开展科技工作的实力和活力。
    3、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科技拨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把原来由财政部门拨发的科研事业费划拨给省科委管理。省科委与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有关科研事业费划转及管理办法,对全省114个科研单位,核定了基数,完成了整个科研事业费的划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