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佳木斯市重视积累科技发展基金

  1986年,佳木斯市科技开发基金有较大幅度增长。据年底统计,基金总额已达900万元,其中省科委投放230万元,市、县财政拨款510万元,有偿回收160万元。市辖十三个县中,基金总额120万元的有1个县(富锦),50~65万元之间的有7个县(桦南、汤原、集贤、依兰、绥滨、饶河、宝清),30~35,万元之间的有3个县(桦川、同江、友谊)。省科委采取资金匹配方式,投放160万元,帮助其中8个县建立起科技开发基金,有力地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开展。
    市、县科技开发基金,主要用于“星火计划”项目。根据佳市的资源特点与技术优势,重点安排了家禽、水产养殖,农畜产品工厂化,野生资源开发,建筑建材技术等4个开发领域。
    科技开发基金全部有偿使用,并委托银行进行管理。市、县科委根据省科委印发的《关于建立和管理县的科技开发基金的暂行规定》,相应制订了有关管理办法。 (潘 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