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第三次学术讨论会
1986年8月1日至7日,由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广东省社联和黑龙江省社联联合召开的全国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第三次学术讨论会在大庆市召开。会议着重讨论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分类和调节;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改革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等问题。在讨论中,有的同志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提出应当区分为利益对杭型、新旧是非型、内部结构型等三类矛盾;有的同志提出应该把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动力按系统层次区分为整个社会的基本动力、一定历史阶段的主要动力、各个领域和方面的具体动力;有的同志对社会主义社会的活力问题提出了社会活力、群体活力、个体活力的新概念。《光明日报》发了讨论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