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次颁发文艺创作大奖
我省144件作品于1986年7月5日荣获省委、省政府首次颁发的文艺创作大奖。授奖大会在省文联“创作之家”隆重举行。孙维本、陈云林、黄枫、张向凌、何首伦等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同志到会祝贺。
省委、省政府于1984年发布了“关于繁荣文艺创作的十二条措施”,提出颁发全省性文艺创作大奖。各地从1984至1985年出现的作品中推荐720余件参加预选。
这批获奖作品形式多样,包括文学、戏剧、音乐、美术、曲艺、杂技、舞蹈、摄影、电影文学、广播电视文艺、科学文艺、文艺理论、编辑和用少数民族语言创作的作品。这些作品的一个共同特点是,热情讴歌了四化建设的新生活,反映了伟大变革时期的时代精神,描绘了黑龙江人民的精神风貌。不少作品在艺术上有所创新,既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又为文坛艺苑增添了光彩。不足的是,有分量有影响的艺术精品还不多。 (张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