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烈士陵园建设和管理
一、加强烈士陵园建设。我省现有革命烈士陵园57处,共有各种综合性烈士纪念碑、 塔、墓120座,烈士墓地31处,东北烈士纪念馆1处,烈士纪念堂3处。对9处有纪念意义的 战迹地和51处著名烈士牺牲地,建立了永久性纪念标志。另外,还有苏联红军烈士陵园1处 ,分散的纪念碑、塔、墓33座。
1986年省民政厅从民政事业费中拨款24万元,拨给牡丹江、鹤岗、鸡西、双鸭山、饶 河、五常、海林等23个市、县维修烈士纪念建筑物。
1986年8月2日哈尔滨市为赵一曼烈士半身铜像举行了落成典礼。
1986年9月3日,饶河县在抗日战争胜利40周年纪念日举行了饶河抗日游击队纪念碑落 成典礼。
1986年9月5日,在宝清县珍宝岛革命烈士陵园内举行革命烈士事迹展览馆落成典礼。
1986年9月7日,牡丹江市在少年宫举行“八女投江”雕塑群像纪念碑工程奠基仪式。
1986年10月10日,大兴安岭地区在松岭区举行了东北抗日联军三路军三支队烈士纪念 碑揭幕典礼。
二、重视烈士陵园管理。
为了贯彻全国烈士陵园宿迁现场会议精神一总结和交流陵园管理工作经验,走多种经 营,综合发展,以园养园的道路,1986年8月12日至14日,省民政厅在海林县召开了全省烈 士陵园经营管理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海林宝清县烈士陵园在开展多种经营、以园养园方 面作出了成绩,初步建成了既是褒扬革命烈士,向人民群众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阵地,又 是供人们游览、休憩的场所。会上肯定了他们的经验,并确定了今后革命烈士陵园经营管 理工作的方针和指导思想是:省民政厅采取资助的办法,以改造为主,充分发挥地方的积 极性,发动社会力量打好多种经营基础,实行陵园公园化,走以园养园的道路,充分发挥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好务。 (于洪东)
省委、省政府授予东北烈士纪念馆流动展览小分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光荣 称号
东北烈士纪念馆烈士事迹流动展览小分队,自1977年1月组建以来,到现在已坚持活动 10年。小分队携带小型轻便的折叠式展板,用铝合金伸缩支架悬挂,适用于各种场地,主 动深入到工厂、机关、部队、学校和农村、林区,送展览上门,为群众服务。
10年来,小分队在国家文物局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重视、支持下,走了全国16个 省市及本省的60多个市县,行程13万余华里,展出2150余场,受教育观众总数达130万人次 。全国30多家报社、电台、电视台先后进行了宣报道,赞誉小分队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 明尖兵。1986年6月2日,省委、省政府授予分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妇联授予小分队为“三八”红旗集体。 (温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