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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结核病防治

  经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实施的《黑龙江省结核病防治条例》,在全省得到了深入贯彻。各地在《条例》的指导下,对全省肺结核病人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调查和防治。1986年1至10月份,共登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21282人,与1985年同期比增加4718人。针对病人增加的趋势,各地拨出专款为肺结核病人进行治疗。使全省75%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落实了治疗措施。哈尔滨市、大庆市、绥化市等地,肺结核病人的“化疗率”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 (马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