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全省文明城镇建设竞赛评比结果

  全省16城市、100个县镇精神文明建设竞赛第二次检查评比结果于1986年10月14日揭晓。
    评比名次如下:
    
    第一组:第一名:牡丹江市、大庆市;第二名:佳木斯市、齐齐哈尔市。
    第二组:第一名:七台河市;第二名:鸡西市、伊春市、双鸭山市。
    第三组:第一名:绥芬河市、绥化市;第二名:安达市、北安市。
    第四组:(县镇组)第一名:勃利县、依兰县、肇州县、宝清县、尚志县、东宁县;第二名:密山县、庆安县、巴彦县、克东县、新林区、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第三名:绥滨县、加格达奇区、肇东县、宾县、阿城县、龙江县、鸡东县、呼中区、富锦县、穆棱县、绥棱县、孙吴县。
    第五组:(农场组)第一名:浩良河化肥厂;第二名:曙光农场;第三名:洪河农场、八五○农场。
    第六组:(林业组)第一名:桃山林业局;第二名:东京城林业局、朗乡林业局,第三名:鹤北林业局。
    获得文明城市、文明县镇建设竞赛单项奖的市、县(镇)共8个。它们是:哈尔滨市公益福利事业建设、鹤岗市政企共建、黑河市公益事业建设、五大连池市环境建设、克山县公益事业建设、嫩江县军民共建、带岭林业局科技文化建设、格球山农场环境建设。  (房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