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生活消费增长速度
1986年我省人均纯收入达476.28元,比上年增加78.44元,增长19.72%。人均生活消 费支出338.30元,比上年增加31.67元,增长10.33%。人均生产费投入175.63元,比上年 增加18.46元,增长11.75%,比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1983年累计增加110.36元,年递增 30.09%;人均纯收入比1983年累计增加88.77元,年递增7.12%;生产性累计投入增加额 ,比纯收入多21.59元,递增速度比纯收入快22.97个百分点。从以上几项指标对照,人均 生活消费支出的增长速度比纯收入的增长速度低9.39个百分点,与生产性投入增长速度基 本是同步增长,但与全国水平比,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速度比全国慢1.79个百分点;生 产性投入增长速度比全国快2.05个百分点,增长速度占全国第10位。
在生活消费支出中:衣着、燃料、用品及其他消费支出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衣着人均 消费支出37.15元,比上年增加5.11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14元,居全国第12位;燃料人 均消费支出24.12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比全国高5.57元,居全国第2位;用品及其他人均 消费支出45.59元,比上年增加8.73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57元,居全国第10位;食品人 均消费支出190.77元,比上年增加14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0.40元,居全国第16位;住房 消费支出29.91元,比上年增加2.30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1.32元,居全国的第22位。 ( 李玉涛、葛 新、李树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