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我省有51%贫困户脱贫

  1986年我省贫困户由1985年的近60万户缩小到29.3万户,比重由16.3%下降到8.3%, 脱贫率高达50.9%。
    从脱贫情况看,脱贫后达到温饱水平(人均纯收入200—500元)的大约有35.54万户, 占全部脱贫户的82%;脱贫后达到宽裕水平(人均纯收入500—1000元)的约有6.45万户, 占全部脱贫户的15%;脱贫后达到小康水平(人均纯收入1000元以上)的约有1.30万户, 占全部脱贫户的3%。 (王洪涛、葛 新、李玉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