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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芦苇丰收、羊草外销

  林甸县是黑龙江省芦苇生产的重要产区之一,现有苇田面积48万亩,年产芦苇4.4万吨以上。近几年来,县政府加强了对苇田的基本建设,逐步改造低产苇田,提高单位面积的产苇量。修建输水总干渠25公里,支渠28公里,丁字坝12公里,埂田坝47公里,输水泵站1座,桥闸34个。修筑埂田58400亩,总投资403万余元。1986年对部分苇田进行科学育苇,亩产由原来的100公斤增加到372公斤,1986年全县芦苇生产收购总量为4.1万吨,比上年提高30%,累计商品苇316万吨。
    林甸县是黑龙江省牧业县,有草原面积227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40%,盛产羊草和苜蓿草,羊草产量最多,而且草质好,载畜量可达30万只羊单位。为了加速牧业县基地建设,县政府加强了对草原的建设和管理,将118万亩草原承包给386户农民,占可利用草原的50%。同时,对大片草原进行了综合治理,对退化草场进行了改造,到1986年,浅翻轻耙草原7.2万亩,人工种草5.3万亩,封区育苇2万亩,羊草草质有很大提高,产草量逐年增加。1986年年产羊草22万多吨,除满足本县发展畜牲业需要外,外销羊草3000多吨,比上年增长1倍以上。 (朱万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