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的多种经营生产
林口县山多林密,山产土特产资源丰富,发展多种经营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近年来已成为全省的烤烟、木耳、人参生产基地县,林、牧、副、渔业产值比重达到农业总产值的45%,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8.2%。
(1)以烟叶生产为主的种植、加工业。林口县是黑龙江省烤烟重点产区之一,有30多年的生产经验和普遍种植的积极性,全县287个村有210个村种植烤烟,占73%;有包括县、乡、村和企业在内的由2400名各方面技术员组成的技术队伍;有从育苗到卷制的整套较先进设备和厂家,1986年全县种植面积达到4.5万亩,收购商品烟叶12.52万担,总值1339.6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8%。斤烟均价1.07元,上中等烟叶达到87.2%,黄烟比例占98%,平均烟碱含量2.23%,平均单叶重6.03克,各项质量指标都达到或超过省定指标。林口烟叶受到全国各大卷烟厂家的欢迎,近几年都产不应求。自1984年以来,已连续3年被评为全国烤烟生产先进县。另外还有久负盛名的刁翎晒烟,1986年收购0.91万担,价值122万元。林口县的烟叶加工能力较强,1978年建成投产的林口卷烟厂,现有固定资产净值123万元,职工388人,1986年生产卷烟3.8万标箱,产值2100万元。产品不断更新换代,质量{不断提高,产品畅销省内外,1986年销售4万标箱。该厂还生产数种雪茄烟,销路也较好。林口县烟叶的种植、加工、销售已基本形成一条龙,烤烟种植、加工业已成为县财政主要支柱,近几年每年都上交税利500万元以上,约占全县财政收入的1/3。
(2)以人参、木耳为主的土特产。林口县是黑龙江省人参和木耳生产基地之一。1986年全县种植人参547亩,收购人参3.6万公斤。该县已具备了从种植到加工出口的生产能力,现有红参加工厂1个,年加工能力10万公斤。木耳除了自然生长外,全县80%的村都有人工种植,1986年全县人工种植木耳200万段,年产木耳23万公斤,价值690万元。山野菜几乎村村都能采集加工,1986年出.口腌制蕨菜1208吨,出口腌制蘑菇69吨。
(3)以营造、采伐加工为主的森林工业。林口县除了有400万亩天然次生林外,到1986年末,累计造林284.14万亩,保存面积148万亩,是黑龙江省两个超过百万亩人工林的县份之一,1984年获省“造林先锋”称号。近几年国营、集体、个人造林都在10万亩以上。到1986年县属人工林已间伐出材30多万立方米,近几年林业年收入都在百万元以上,约占农业总产值的5%。县内木材自给有余,每年都支援外地1000多立方米人工林木材。县属林业局现有10个以营林为主的林场,从培育良种、育苗,到采伐、加工,已形成一个较完整的生产体系。1986年全县有人工母林2.2万亩,苗圃410个,共3859亩。包括制造家具、胶合板、建筑用材为主的国营、集体、个人木材加工厂百余处,产值200多万元,约占工业总产值的2%。 (郭连仲、凌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