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县修建防洪堤
抚远县地处三江平原下梢,位于黑龙江与乌苏里江交汇的夹角区内,地势低洼平缓,平均海拔在37—60米之间,坡降为1/10000。历史上洪水、内涝、冷冻等自然灾害发生频繁,1949年到1985年36年间,洪水泛滥成灾达25次之多。1984年和1985年连续2年的特大洪水灾害,给全县人民和国家财产造成的损失难以数计,给生产和群众生活带来巨大的困难。
为了彻底根治洪患,保障抚远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1986年抚远县政府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大上防洪堤工程建设,一年内完成“同抚”大堤(抚远段)和“通乌”大堤两条黑龙江堤防工程的土方建设,总长26公里,土方量177万立方米。
“同江一抚远”黑龙江防洪堤,是省水利厅、佳木斯市政府和抚远、同江二县三方集资,由抚远和同江两个县负责施工的堤防工程,其中落实给抚远县的建筑任务15.85公里。为把“同抚”大堤(抚远段)建设好,县政府组成强有力的堤防工程建设指挥部,使用推土机110台。并动员大量的人力,仅4个月时间就完成原定1年的土方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土方量137万立方米,超过原计划37%;质量达到设计要求,经受住8月底黑龙江洪汛的考验。
在建筑“同抚”大堤同时,县里还完成了通江乡小河子村到乌苏镇的“通乌”大堤的土方工程建设,总长10.2公里,土方量40万立方米。
这两条防洪堤总体工程3年内可全部竣工,抚远县根治黑龙江水患有望。 (吕 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