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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镇实行集中供热

  绥滨镇是绥滨县政府所在地。镇内有人口2.6万人,有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155户。1984年以前,镇内各单位采取分散式锅炉取暖,能源损失浪费严重。1985年以来,镇内实现了集中供热,每年节煤近万吨,节约了能源,减轻了城镇环境污染,提高了经济和社会效益。
    1983年年初,绥滨县政府根据镇内小型火力发电厂煤耗高、效益差的实际情况,经多方考查论证,决定进行镇内集中供热工程,整个工程总投资195万元。经过3年的紧张施工,已于1985年10月全部完工。当年受益供热面积9.6万平方米,铺设管线3.2万延长米;到1986年底供热受益面积达到12万平方米,镇内受益单位达到143户,占总数的92%。还有309户居民实现了集中供热。
    镇内实现集中供热后,拆除采暖锅炉71台,停用烟囱69座,少建锅炉21座,采暖耗煤量由原来分散式每平方米122公斤,降低到51公斤,全镇每个采暖期节约煤炭9660吨,合人民币64.7万元,节约短途运输费1.9万元,节约小型锅炉维修费23万元,总计每年为国家节约开支89.6万元。能源利用率由原来的11%提高到53%。此外,实现集中供热后,减轻了镇内环境污染,每年可减少降尘量860吨,减少排出二氧化碳96吨,有利于镇内居民的身心健康。 (曹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