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丁学宏

  1986年5月30日,公安部在京举行授奖典礼,授予哈尔滨市公安局红旗大街派出所民警丁学宏同志为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1986年2月28日下午,丁学宏识破了两名作案后逃跑的罪犯,他只身一人,赤手空拳,与两名持刀强抢犯顽强搏斗,在腹部和胸部连中7刀、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以大无畏的革命英雄主义气概和人民卫士的凛然正气,保护了国家3.4万余元巨款。为了表彰丁学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令嘉奖;并晋升两个等级标准的工资。并号召全省广大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青少年,向丁学宏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