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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作检查报告

  据《黑龙江日报》1987年6月29日报道:日前,省委、省政府连续召开会议,围绕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举一反三,联系这几年我省发生的重大事故,深入进行检查总结,并向党中央、国务院写出检查报告。省委书记孙维本、省长侯捷也分别向党中央、国务院作了书面检查。
    大兴安岭发生森林大火之后,省委、省政府领导全力以赴扑火救灾。大火扑灭之后,痛定思痛,先后三次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党组也相继开会,专题学习国务院全体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讲话,以大兴安岭特大火灾为鉴,联系我省这几年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分析了我省特大恶性事故不断发生的原因和教训。在6月15日至18日召开的省委全委(扩大)会议上,也把安全工作列为会议的一项重要议题,进一步作了全面深入的检查,与会同志进行了认真讨论,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并研究制定了改进措施。
    会议指出,今年5月6日大兴安岭林区发生的特大森林火灾,是建国以来毁林面积最大、伤亡人数最多、损失最惨重的一次事故。在政治上也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对此我们深感痛心。这一重大事故我们负有重要责任,要诚恳地进行检查,认真地吸取这一沉痛的教训。
    会议在分析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以及我省这几年发生的重大恶性事故的原因时指出,从主观上来检查,最主要的是我们对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抓得很不得力,作风上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上的麻痹。我们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的不坚决,“安全第一”的思想没有牢固树立起来,对于安全和生产的关系,口头上讲安全第一,思想上还是重生产、轻安全。无论是工作部署、计划的安排、资金的投放,还是检查工作,总结工作,都是考虑生产多,考虑安全工作少,对安全工作缺乏紧迫感和高度的责任感。
    (二)工作作风上的官僚主义。对安全工作满足于一般号召,会议没少开,文件没少发,但一环扣一环地狠抓落实、督促检查不够,缺乏具体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从省委、省政府本身来说,没有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没有一个统一的、有权威的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对安全方面的历史欠帐和重大隐患,多方设法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不够。对一此企业管理不善,制度不健全,违章作业,纪律松弛的问题缺乏果断地解决措施。这些都反映了我们的工作作风不实、不细、不严。
    (三)对重大事故的处理不严。我们对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制定的一些安全法律和法规执行的不坚决,在对一些重大事故处理上,往往注意追究直接肇事者的责任,而对领导者的责任,却心慈手软,追究和处理的不够严格,偏宽偏轻,姑息迁就,有的处理的不及时。由于我们法制观念不强,执行政纪法纪不严,在客观上助长了官僚主义,松懈了纪律,影响了安全工作的落实。
    (四)政治思想工作薄弱。在干部工作改革过程中,有的干部精神状态不好,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淡薄,工作缺乏责任感;有的领导班子选配的不好,闹不团结,战斗力不强,工作落不到实处。有的是职工有章不循,违章作业。一些重大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此而造成的。对此,我们见事迟,缺乏强有力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得力措施,这是我省重大事故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会议在谈到今后加强安全工作的措施时说,我们痛定思痛,决心认真地吸取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和我省近两年来重大事故的沉痛教训,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彻底改变对安全工作抓得不实、不力的状况,尽快扭转我省安全工作的被动落后局面。
    第一、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彻底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从省委、省政府做起,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检查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官僚主义,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摆上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日程,处理好安全和生产的关系,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起来,层层建立健全安全领导责任制,一级包一级,一层包一层,加强全省安全管理工作机构,改变领导和指挥不力的状况。
    第二、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我们决定把安全管理作为考核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企业的重要指标。在全省上下迅速地普遍地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防止事故的具体措施,坚决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层层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把事故消灭在萌发之前。对于一些多发事故的行业和重点单位,限期清理、整顿。我省安全设施基础薄弱,隐患较多,要分类排队,视财力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解决。对于当前防汛工作,我们已做了周密部署,建立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地、市、县负责同志的包段、包堤、包水库的包干责任制,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安全渡汛。
    第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安全教育。针对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干部责任心不强、职工群众安全观念差的问题,我们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教育。省委、省政府组织拍摄了以我省重大事故为内容的录像教育片《悲剧的启示》,组织县团级以上干部收看。以全省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典型案例为教材,教育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安全观念、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人心,变成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第四、严明法纪,严肃处理事故的肇事者和责任者。对全省过去发生的重大事故,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检查清理,处理不当的,要重新做出严肃处理。今后再发生重大事故,要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属于那一级负责的,就由那一级负责;严格按党纪、政纪、国法办事,该受什么处分就给什么处分,该法办的就法办,决不姑息迁就。坚决改变安全工作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状况,下定决心把我省安全工作抓好。
    省委、省政府在深入讨论总结的基础上,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检查报告。检查了在大兴安岭火灾事故和近一两年来我省其他重大恶性事故上应负的领导责任和应吸取的沉痛教训,决心认真检查和纠正工作上的官僚主义作风,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力求杜绝再发生特大恶性事故,使整个安全工作尽快得到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