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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综述

  (一)普法工作扎扎实实,收效显著。首先,在全省城乡广泛开展了学习宪法和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宣传教育,仅上半年就有1500万人学完了《决定》、《宪法》和“十法一例”,占全省普法对象的65%;其次,常年普法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并组织了两次大规模的法律知识竞赛,公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效益十分显著。作为我省法制宣传阵地的《黑龙江法制报》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发行量进入全省十大报刊的行列。
    (二)律师、公证和乡镇法律服务机构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律师工作除继续扩大为企业事业单位担当法律顾问业务外,还积极主动地为各级政府或政府领导人担当法律顾问,并在经济代理、刑事、民事案件以及各类非诉讼事件代理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公证工作以经济合同公证为重点,积极宣传公证制度,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并通过对合同内容的审查,发现和揭露一批经济犯罪案件。乡镇法律服务机构日益发展壮大,为乡镇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提供了卓有成效的服务,缓解了农民请律师难、打官司难和公证难的局面。
    (三)劳改、劳教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加强。劳改、劳教工作进一步严密了各项规章制度,基本杜绝了重大恶性事故,改造教育质量明显提高,监内、所内秩序稳定。全省劳教工作由于全面实行划类升级目标管理,各类指标均达到部颁标准,劳教人员逃跑率和非正常死亡率大幅度下降,一跃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生产方面,省直劳改单位实现工农业总产值1.8亿元。特别是农业产值比上年增长5%,粮豆总产量比上年增长10%,达1.44亿公斤,创历史最好水平。劳教工农业总产值比上年也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全省城乡,形成三级调解网络。全年共调解各类纠份22万多件,调解成功率高达91%以上,有效地发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周 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