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工作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
我省公证工作紧紧把握为经济建设和深化改革服务的方向,公证的质量和信誉明显提高。全年共办理公证14.1万件,收费182万元,比上年增加58.5%;其中,办理经济合同公证12万件,占全年办证总数的85.1%;办理中小型企业承包、租赁和横向联合企业公证2134件,比上年增长3.5倍。许多市县在地方法规和有关文件中做出了某些经济项目必须实行公证的规定,许多地方政府在对外洽谈经济项目、签订合同以及出外考察等活动中,都请公证部门派人参加,帮助把好法律关。在办证过程中,各级公证机关加强对合同内容的审查和双方履约能力的调查,并加强了公证后的定期回访,使办证合格率达到98%以上。特别是通过公证机关对合同双方的严格审查,揭露出违法犯罪活动200余起,避免经济损失10000万多元。 (周 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