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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和企业群体有较大发展

  到1987年末,全省共组织企业集团和企业群体1142个,其中1987年组建505个。主要有:以哈尔滨电机厂为主体,由13个省、市27个企业参加的多能水电开发联合公司和多能水电银企集团,以富拉尔基第一重型机器厂为“龙头”,由沈阳重型机器厂、大连重型机器厂、沈阳矿山机器厂、沈阳煤矿设计院、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鞍山黑色冶金矿山设计研究院7个单位参加的中国东北重型矿山机械企业集团;以桦林橡胶厂为“龙头”,由11个省、市、自治区的19个单位组成的中北橡胶集团;以哈尔滨轴承厂、瓦房店轴承厂、上海轴承厂为依托,由6省1市50多个厂所参加的哈瓦沪轴承联合集团等。同时还组织省内一批企业参加了省外的企业集团和企业群体。
    企业集团和企业群体建立、发展,促进了专业化生产和协作,使生产要素得到优化组合,提高了对内对外的竞争力。以“三大动力”为主体的哈尔滨电站设备成套公司,由于发挥了集团优势,连续在巴基斯坦古杜电站和贾姆肖罗电站投标中中标,为国家创汇25109万美元。该公司已经国家批准,从1988年起实行计划单列。哈尔滨星光机器厂,在军转民中联合省内外200多家企业组成了“131”汽车生产联合体,已开始向半紧密型联合发展。1987年生产汽车9500辆,比联合前的1983年提高10倍。富锦拖拉机厂原计划形成3万台生产能力,需要技改投资2000万元,通过组建农机小动力生产集团,实行专业化协作生产,只用350万元就完成了改造任务。产品被评为全国同类产品的“十佳”之一,带动了27个企业同类发展。 (郝振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