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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与上海市达成全面开展横向经济联合协议

  以刘仲藜副省长为团长一行31人于4月12-15日对上海市进行了访问,访沪期间,举行了黑龙江省与上海市横向经济联合促进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达成了黑龙江省与上海市全面开展横向经济联合协议:
    一、黑龙江省希望上海市帮助一批企业开展对口协作,引进技术、人才、管理经验,采取联牌生产、联产联销、技术咨询、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增强企业素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上海市表示积极支持,将组织有关委、办、局和市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企业活动家联谊会、企业家俱乐部等单位认真做好协调、落实工作。对黑龙江省政府代表团访沪期间达成的66个协议和意向性协议项目,双方表示要抓紧组织有关企业开展考察论证,创造签约、履约条件,争取早日收到实效。
    二、双方同意进一步扩大科技、人才交流范围,把先进的科技成果优先转让给对方。发展以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零部件、商标等形式入股的技术协作;开展以引进技术,管理人才和有实践经验工人为主的人才交流,传授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利用上海技术、管理优势,帮助黑龙江省企业代培厂长、技术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联合消化、吸收、仿制、创新、推广引进的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
    三、上海市希望成为黑龙江省对苏边贸的合作伙伴。黑龙江省向上海市通报了近几年对苏联和东欧4国边贸开展情况,表示欢迎合作。根据对苏和东欧边贸发展需要,将首先考虑和上海市联合,出口上海市的产品;希望上海市利用黑龙江省的资源优势和工业基础发展联牌产品,就地生产、就地出品,共同分配经济收益;黑龙江省希望利用上海市“两个扇面”作用,开展对外贸易。在黑龙江省建立原料基地或生产半成品,在上海市搞精加工,生产成品出口,先选几种产品试办。上海市表示积极合作。
    四、上海市希望黑龙江省每年提供一些大豆、木材、纸浆、酒精、糖蜜及化工原料和协作物资,黑龙江省表示尽可能给予安排,并愿意为上海市建立长期、稳定的原材料基地提供方便和优惠条件,希望组织有关企业考察、洽谈。在协作形式上,既可现货交易,也可独资或联合开发,还可易货贸易。
    五、黑龙江省希望上海市支援一些日用轻工产品。上海市表示尽可能安排。对上海市因提供产品需要补偿的物资,黑龙江省也将尽可能提供。具体事宜由两省、市对口单位洽谈商定。
    六、双方同意开展对口县学习活动。第一批黑龙江讷河、宁安、桦南、铁力、望奎、德都6县分别与上海市的川沙、奉贤、松口、宝山、青浦、崇明6县开展学习,交流经验,发展经济联合与协作。
    七、为了维护企业在横向经济联合中的合法权益,双方同意签订两省、市关于横向联合中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协定。具体文本由双方协作办(委)研定后,于1987年下半年内双方政府正式签暑。
    八、双方同意建立横向联合协调组织。其主要任务是组织推动两省、市有关部门、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发展相互间的横向经济联合。通过调查研究、交流经验、研究政策、协调服务,指导和促进各项经济技术合作活动的开展和实施。日常工作联系由两省、市经协办(委)承担。 (刘晓天)
    黑龙江省和北京市经济技术合作取得新成果
    10月19-22日,北京市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振亚率北京市区域政策考察团对黑龙江省进行了访问。10月23-28日,北京市市长助理刘如明率北京市经济技术代表团再次访问了黑龙江省,参加联合建设黑龙江造纸厂第二期技术改造工程签字仪式。两次访问洽谈综合纪要如下:
    一、双方对黑龙江造纸厂和北京市造纸包装工业公司供销经理部达成的联合建设黑龙江造纸厂第二期技术改造工程经济合作协议感到满意,并表示今后要搞好检查协调工作,督促企业履行协议,兑现经济利益,保护相互合法权益。
    二、北京市希望与黑龙江省联合建立长期的饲料供应基地。黑龙江省表示支持,并在品种、数量上给予照顾。
    三、北京市希望黑龙江省提供生产钢琴木材,黑龙江省表示愿意合作。
    四、北京市希望参加黑龙江省对苏边境贸易。黑龙江省表示,随着对苏边贸的发展,将优先考虑同北京市的合作,并希望在黑龙江省联合建设对苏边贸出口基地。
    五、黑龙江省希望利用北京市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开展对口协作,改造提高现有企业。北京市请黑龙江省提出有关厂家要解决的具体问题,以便选择合作对象,进行考察、洽谈。
    六、黑龙江省希望北京市能够转让20-30种北京风味食品生产技术。北京市表示支持,并请黑龙江省提出适合的风味食品品种和市场需求情况,以便合作。
    七、双方同意利用黑龙江省的资源,联合发展食品、精细化工、木材深加工、裘皮服装、旅游业和建设肉牛、兴凯湖白鱼生产基地。北京市请黑龙江省首先提出具体方案,明年派出3个专项代表团到黑龙江省考察洽谈。
    八、双方同意进一步扩大和加强区域间合作,增设产品展销和贸易窗口。
    黑龙江省副省长刘仲藜、北京市市长助理刘如明分别代表黑龙江省和北京市在纪要上签字。 (刘晓天)